平顶山市新城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新城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29.07.2014  16:52

平顶山市新城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新城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城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由平顶山市新城区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市新城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新城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新城区未来路东侧,祥云路北侧,规划红线占地面积12788.98平方米,约19.18亩。拟建总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其中地上约20000平方米,地下约5000平方米。规划为集市场、餐饮、社区服务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水、电、暖、消防、通风及室外配套工程<绿化、道路、消防、给水管网、雨污管网、围墙等及后续服务>)等相关服务。

2.3工期:方案设计 15 天、初步设计 25 天 、施工图设计 45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报名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设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完成设计的综合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具有同类建设项目设计经验,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至少包括一级注册结构师和给排水、电气、暖通等设计专业负责人各1人,均应具有相应的资格;

3.4投标人自2011年6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持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证明材料须附在授权委托书后):①劳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社保单位开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3年6月份以来养老保险证明)。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4年7月30日至2014 年8月5日下午17:30分截止(节假日除外),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报名。

5、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证、其他主要设计人员一级注册结构师证及给排水、电气、暖通等设计专业负责人相应的资格证书、类似工程业绩、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两套,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方案补偿费

本次招标活动中,对方案设计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给予适当补偿,具体为:

第一名:20000元;第二名:10000元;第三名:5000元;最终中标的投标人不再给予方案补偿费。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平顶山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新城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5-266788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益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火车站西侧良基地产五楼

联 系 人:秦女士

联系电话:0375-2221526          0375-7058713

邮      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