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冢头镇人民政府关于“郏县柿元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郏县冢头镇人民政府关于“郏县柿元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郏县柿元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郏县冢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硬化、安装太阳能灯、绿化及铺设下水道等配套设施。
2.2、招标编号:JZC2015—008Bg—2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国内独立法人单位,持有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员工,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近期(2014年8月、9月、10月、11月、12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6投标人和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与本工程建设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工程项目。项目经理业绩以在本企业任职期间发生的为准,若不显示项目经理姓名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时间要求以201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3.7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有效的近三年(2011年、2012年、2013年,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后各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书;
3.8外地(市)企业按平建【2011】137号文,应持有进平备案介绍信;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达报名现场。
注: 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在 开标时须提供建设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符合平预防办 [2010]1 号文件规定)。
4 、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4.1投标报名时须项目经理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本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本公告第3项中相关证件的原件供查验,原件核对后退还。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加盖真实有效的企业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4.2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 、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1月9日至2015年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 月15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
5.2、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
5.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4、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平顶山市新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审批大厅西门进7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郏县冢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5537596206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