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禹兴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开封市南郊乡柳林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开封市南郊乡柳林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汴禹发改【2014】18号 批准建设,项目法人(招标人)为 开封市禹兴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南郊乡柳林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汴禹发改【2014】18号
2.3建设地点:开封市开封市马家河以南、经三路以西、西柳林空地以东、开封宏进项目A区以北
2.4项目投资:约173万元
2.5标段划分
一标段:西柳林新型农村社区给水、排水及道路施工
二标段:西柳林新型农村社区给水、排水及道路施工过程全监理
2.6招标范围:一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二标段:施工过程全监理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本工程计划工期:一标段:60日历天
二标段:随施工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一标段施工:投标人应具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二标段监理:投标人应具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施工单位所报拟担任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报名时投标单位须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3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日期需在报名期间,含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3.5外省企业须持有《进豫备案介绍信》;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 、资信保证金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资信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签退。
开户行:建行金明支行
开户名: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4100 1555 5190 5020 4036
5 、项目报名时间及地点
5.1报名时间:2014年 7 月 3 日-2014年 7 月 9 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 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5.2报名地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开封市宋城路92号) 20 号窗口。
5.3报名注意事项:
(1)施工一段标:投标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继续教育的建造师必须携带原件)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无在建承诺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日期需在报名期间、含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有关原件,(以上相关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2份)。
(2)监理二标段:投标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日期需在报名期间、含企业、企业法人、总监理工程师)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有关原件(以上相关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2份)。
5.4招标文件售价900元/份,图纸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4年7月24日 9时30分 ;
地 点:开封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开标室(宋城路92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特此公告。
9 、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禹兴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周先生
电话:0371—22117375
地址:开封市食品工业园区内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宋城路东京新城C座1402室
联 系 人:韩女士
电 话: 0371-23385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