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6岁男孩6刀 嫌犯自称酒后失控法庭两次鞠躬致歉

02.04.2015  09:04

砍6岁男孩6刀,谁这么狠?》后续

嫌犯自称酒后失控

法庭上两次鞠躬致歉

6岁男童陈胜达玩耍时被“坏叔叔”砍了6刀。去年10月16日、18日和11月24日,报社连续报道的该起故意伤害案引发社会关注。昨日,金水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陈胜达的姑姑、法定代理人陈女士在起诉书上称,2014年10月13日夜晚,被告曹某在二环支路夜市摊吃饭时遇到陈胜达,将其带到沙口路自己家中,无故对陈进行殴打,并用菜刀将孩子头部、手部、足部等多个部位砍伤,经诊断,孩子皮肤裂伤、肌腱断裂伤、头外伤等。

陈女士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曹某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47889元。陈胜达的公益援助律师王爱华表示,目前孩子仍然处在阴影中,曹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性质恶劣,影响败坏,应该从重处罚。

一个半小时的庭审中,1979年出生、来自开封杞县的曹某称,之前并不认识陈胜达,当天属于酒后失控,对具体的事发情节已经记不清了。面对检方的指控,曹某当庭表示认罪,先后两次起立向陈胜达家属鞠躬致歉,连声说“对不起”,并愿意向受害人家属作出赔偿。

此案未当庭宣判。

郑州晚报记者 石闯

【责任编辑:李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