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伐900多颗树不赔偿 洛阳重点工程被指任性
文/图 本报记者 韩春光
“故县水库引水工程是民生工程,我们拥护,可要砍伐我们的树木,也应该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事先和我们协商一下,支付相应的补偿费以及未来5年的损失。也不吭一声,不给一分补偿,就把那么多树木都给伐倒了,真是让我们这些林业职工雪上加霜呀!”
这是国有洛宁县吕村林场张志显、田学武、赵云山、张明方、刘松涛等13名林业职工近日写给本报的来信。在信中,他们诉说了苦心营造的大片林木被砍伐的前后经过。
“荒地植绿十多年,树木成林却被伐。”
“2000年1月,吕村林场和赵村乡西方村签订《租地合同》及《补充协议》,且经过洛宁县公证处公证,租用西方村河边荒地200余亩,租期20年。随后,林场将这些荒地分给我们13名林业职工改造种树,地上收益归我们所有,相当于林场对我们进行安置,以此来抵发给我们的工资。”9月10日下午,记者冒雨到洛宁采访,吕村林场65岁的老林业职工张志显,在毁林现场对记者说。
“10多年来,我们在这片荒地上植树造林,相继种上许多杨树和绿化苗木,苗木有法桐、白蜡、栾树、五角枫等。经过改造,昔日的荒地如今变成一片绿荫。可没有想到的是,今年7月23日下午至24日上午,这里突然来了很多人,手持油锯,在未履行任何手续,未通知我们本人的情况下,强行伐倒大杨树300多棵,绿化苗木600多棵。这些杨树都长十几年了,再有几年就成材了;绿化苗木也长五六年了,很快可以出圃,真是可惜!”
“公安出警不破案,让先卖树再解决。”
“7月24日,有人告诉我们大片树木被伐后,我们立即向洛宁县森林公安局报案,森林公安局安排民警很快赶到了现场,并且当场制止了毁林行为。可是到了第二天,即7月25日上午,依然有很多人手持油锯,再次来到现场继续对树木进行砍伐,直到将这块林地砍出一个宽四五十米、长四五百米的空地。森林公安未再制止,也不说怎么破案。”吕村林场另一位林业职工情绪激动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