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 查 通 知
22.06.2016 04:51
本文来源: 供销合作总社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供销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根据6月20日主任办公会议精神,现就加快落实省委《意见》精神通知如下:
1.对《实施意见》出台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制度。《实施意见》未出台的省辖市、省直管县,请于每周五上午12:00前报送本周进展情况,直至《改革方案》上报省社、《实施意见》正式出台。
2.认真梳理总结有关经验做法。
(1)《实施意见》已出台的省辖市、省直管县,请于6月24日(星期五)12:00前,将《实施意见》的政策突破点、深化综合改革的创新点等工作亮点,报省社办公室(同时报《实施意见》电子版)。省社将采取不同形式,继续刊发,供全省交流借鉴。
(2)《实施意见》未出台的省辖市、省直管县,请于《实施意见》出台后,及时将《实施意见》的政策突破点、深化综合改革的创新点等工作亮点,报省社办公室(同时报《实施意见》电子版)。
3.抓紧上报《改革方案》。《实施意见》提交本地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即可上报《改革方案》。《改革方案》的具体要求和格式,请与省社政策研究室联系(省社政策研究室主任:师文辉,电话:0371-65921362,手机:13838176293)。
联系信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刘 哲 电话:0371-65953039
办公室
2016年6月21日
本文来源: 供销合作总社
22.06.2016 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