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睢县构建四项机制 打造新型民族和谐关系

09.07.2014  11:18

      今年以来,睢县按照“一年打基础,三年上台阶,五年创品牌”工作思路,着力构建了“组织、关爱,文流、调处”四项机制,实现了汉族与1  7个少数民族之间共同繁荣发展,宗教和谐和睦,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该县相继评为全省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一是抓领导,构建组织机制。全县20个乡镇、17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分别成立了乡、村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自上而下的管理体系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网络。与2  0个乡镇签订了民族宗教管理目标责任书,实行县委常委会定期专题研究民族工作例会理制度,将民族团结进步、宗教事务管理进行量化,年终验收结果作为乡镇评先的重要依据。
      二是抓队伍,构建关爱机制。该县大胆创新工作思路,重点抓好领导干部、民族工作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民族代表人士等“四支队伍”建设,在政治、工作、生活等方面给予关心关爱,激发他们维护民族团结的积极、主动性和创造性。该县先后将36名少数民族人员推荐为市、县政协委员,有22人被选为市、县党代表、人大代表。
      三是抓沟通,构建交流机制。该县注重从生产、生活、文化上加强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交流沟通,在全县营造了“民族一家亲”的良好氛围。该县投入1260万元,对东关、西关清真寺周围基础设施进行了修缮、绿化、美化。每逢开斋节、宰牲节、圣纪节,县主要领导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通过举办民间文艺汇演、“民族和谐杯“舞蹈、戏曲、篮球比赛等活动,增进友谊,拉近了群众关系。目前全县已有160多对回汉族青年喜结良缘。
      四抓预案,构建调处机制。该县将促进民族团结工作重心前移,建立完善了信息传递、指挥调度、矛盾化解、责任落实的工作措施。实行县、乡、村三级信息网络机制,加强与民族宗教人士联系,排查少数民族聚居村不安定因素,真正实现信息渠道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对于苗头性问题做到问题早发现,情况早掌握,矛盾早解决。对出现民族纠纷的乡镇一律不予评先,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