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审计局促使七年借款一朝收回

10.05.2016  18:12

近日,睢县榆厢林场收到商丘市龙源牧业有限公司还款20万元,剩余80万元分三年还清,这笔拖欠长达7年的借款100万元未还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睢县审计局在对县林业局2015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中,延伸审计了其下属单位榆厢林场,发现榆厢林场2015年度其它应收款-商丘市龙源牧业有限公司100万元。经过调查,该笔借款是县林业局2008年12月向县财政借入的资金,林业局将此款转借给榆厢林场,榆厢林场(甲方)再借给商丘市龙源牧业有限公司(乙方)。2008年12月26日,甲乙双方签订借款合同书,具体内容是: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1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8年12月28日至2009年12月28日,乙方应在借款到期之前归还甲方全部借款,否则应向甲方承担借款总额10%的违约金等。但至2016年3月,乙方长达7年未归还甲方借款,甲方也未能提供向乙方催收借款及违约金的材料。查明情况后,睢县审计局要求榆厢林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借款,甲乙双方达成了分三年还清借款协议。(赵国东、王性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