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印发实施办法从实从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3月27日,记者了解到,省纪委日前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办法》,巩固和拓展省纪委机关作风建设成果。根据规定,省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每年调研时间不少于45天。要坚持问题导向,善于“解剖麻雀”、以点带面,坚决防止“走秀式”调研。
按照相关要求,省纪委领导同志到地方调研时,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调研活动一般安排集体乘车,严格限制随行车辆。要深入基层建立工作联系点,了解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和群众意见,一个联系点的联系时间不少于1年。每年到省纪委信访接待窗口接访不少于2次,每次半天,协调解决分管领域的重点信访问题。
在精简会议活动方面,省纪委全省性会议尽可能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可直接开到基层。一律不得到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减少主席台就座人数,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严禁会后组织旅游或到与会议主题无关的地方参观,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会议纪念品。未经批准,各类会议活动一律不安排省纪委领导班子成员接见会议代表并合影。
根据规定,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能用电话、电报、便函、网络传输等手段解决问题的,不再印发文件。一般性工作汇报、会议落实情况,不要求基层单位以正式文件上报。工作督导和检查评比,不得把是否开会发文、发文多少作为依据,坚决防止“材料出政绩”。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减少纸质文件简报,确保公文运转及时、快捷。未经批准,个人不得公开出版著作(纯学术作品除外)、讲话,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作序。
同时,要进一步减少事务性活动。各地各部门邀请省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有关活动由办公厅统筹安排,省纪委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直接接受邀请。未经批准,省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括离退休领导同志)不得出席各类纪念会、表彰会、研讨会、论坛等活动。
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根据规定,省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言行,带头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四个必须”“五个不准”纪律规定,带头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省纪委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不兼任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负责人,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因特殊情况确需兼职的要从严审批,兼职不能超过1个。加强出访计划管理,坚决制止无实质性内容的出访、培训,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一般性考察和照顾性出访,严格控制出访人数、时间、经费,杜绝公款出国(境)旅游。严禁公车私用。坚持严格自律,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从严治家,从自身做起,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他们谨言慎行、本分做人。(记者 卢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