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特检院全面做好“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期间特种设备保障工作

09.12.2015  08:53

  为迎接“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郑州召开,省特检院按照省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积极组织相关力量,对会议涉及到的“郑州国际会展中心、新郑机场”等14家重点场所的电梯进行了应急处置与检验。

  一是认真分析形势任务,精细准备。接到省局通知后,省特检院高度重视,迅速召开院长办公会和重点场所电梯应急处置与检验工作会。认真学习了有关文件精神,传达了省局对此次重点场所电梯应急处置与检验的有关要求,听取了各检验部门对所属区域内电梯运行状况的汇报,并对重点场所的电梯情况逐一进行了分析,合理区分了工作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工作的标准和时限。

  二是及时制定方案,明确各级责任。根据工作任务情况,及时制定了具体的方案措施。成立了以汪洋院长为组长,赵素梅副院长为副组长,其他院领导和副总工程师,检验部室主任为成员的重点场所电梯应急处置与检验指挥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重点场所电梯应急处置与检验方案》,明确了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确定了“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三是合理调配检验力量。通过研究确定成立六个电梯检验小组,每个小组由一名院领导带队,一名副总工程师任组长,检验部室主任任副组长。从全院调配检验力量,为每个检验小组配备一名检验师,业务熟练的检验员若干名,配备齐全的检验仪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四是严格检验程序,确保检验质量。在对重点场所的电梯现场检验过程中,各检验小组严格依据《电梯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规则》,逐条逐项对每台电梯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验,对每个检验内容反复操作,确保了检验精度。

  五是认真查找问题,及时做好问题整改工作。省特检院六个检验小组共计86人次,利用12月2日、3日、6日、7日共四天时间集中对“郑州国际会展中心、新郑机场”等14家重点场所309台电梯进行了应急检验。通过检验共发现3类99个问题,针对不同的问题,省特检院采取了相应的技术处理。现场与电梯维保使用单位共同整改问题33个,对现场不能整改的问题下发了整改意见通知书,要求各电梯维保使用单位于12月8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省特检院,同时各检验小组将检验情况及时向特种设备监察部门进行了报告。省特检院定于12月9日和10日现场验证各电梯维保使用单位的整改结果。(省特检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