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18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今年,省民政厅承担的提高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继续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工作任务被列为重点民生实事之首。
省民政厅对民生实事任务高度重视,提前谋划,早抓落实,会同省财政厅、省扶贫办于3月8日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2018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豫民文〔2018〕45号),将全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由2017年的不低于250元提高到不低于262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由2017年的不低于142元提高到不低于154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并要求各地3月底前,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当提高低保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布。
截至目前,除许昌、新蔡两地等待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外,其余26个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均已完成提标任务,提标后的标准均达到或高于省定标准,工作进度比往年提前了一个月。其中,郑州市、洛阳市的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大幅高于省定标准。
同时,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稳步推进,全省202个县级单位(含工区、示范区、管理区、高新区、开发区等)中,已有164个县(市、区)将2018年第一季度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其余县(市、区)将在4月上旬陆续发放。省民政厅将持续对民生实事落实工作进行跟踪督促,扎实做好民生实事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利益。
(战世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