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被授予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17.08.2015  18:57
    近年来,省民政厅以村级政权建设为重点,为基层平安建设提供保障。一是加强自治组织建设,夯实创安根基。以换届为契机,选拔优秀人员进入村级“两委”班子,在村、社区建立起自治组织,形成以村(居)党组织为核心,村(居)自治组织、村(居)务监督组织、各种社会组织为补充的多元参与的基层组织体系,把管理服务延伸到各家各户。二是健全民主管理机制,预防矛盾纠纷。出台《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暂行办法》,推广“四议两公开”、“一征三议两公开”,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管理,村级组织依法办事的能力明显提高。三是完善自治服务体系,加强安全管理。建立村(居)、社会组织、社工三方面的联动机制,开展代办服务、巡回服务、志愿服务和关爱服务项目170多个,实现思想工作联做、社情民意联报、公益事业联办、社区治安联防、困难群体联帮,方便群众生产生活。7月份,省民政厅被省委、省政府授予2014年度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对其平安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