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党组迅速学习贯彻全省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11.03.2017  03:04

3月9日,省民委(宗教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学习传达全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电视电话会议,特别是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许甘露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许甘露同志对省民委(宗教局)2016年度平安建设工作的批示精神,听取2016年度民族宗教领域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2017年消防安全工作。省民委(宗教局)主任、局长贾瑞琴,省民委(宗教局)副主任、副局长郭国志、黄旭东、郭瑞疆和副巡视员赵建国出席了会议。机关各业务处室和委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贾瑞琴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贾瑞琴指出,2016年,在省政府正确领导和省防火安全委员会有力指导下,省民委(宗教局)认真贯彻省防火委《关于印发河南省防火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豫防安〔2016〕4号)精神,对照年初签订的《2016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保证书》的9项要求,认真履行系统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切实抓好宗教活动场所和机关、委属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了全省宗教活动场无较大以上火灾和亡人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有效维护了全省民族宗教领域平安稳定,为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作出了应有贡献。

贾瑞琴强调,做好2017年消防安全工作意义重大。2017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贯彻2017全年消防工作的主线。做好民族宗教系统消防安全工作,事关全省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事关全省平安建设大局,事关我省为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目标实现。我们一定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和机关、委属单位消防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部署上来,统一到全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别是许甘露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和批示要求上来,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平安建设重要内容,统筹安排,重点部署,以消防工作扎实推进,促进平安建设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贾瑞琴要求,做好2017年民族宗教系统消防安全工作:一要进一步明确消防工作责任。根据《省防火安全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规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与机关各处室、委属单位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全省宗教活动场所的行业监管责任,由政法处以及各宗教业务处共同负责推动;省民委机关和家属院的消防责任,由委办公室负责;委属单位和全省性宗教团体、宗教院校的消防主体责任,由所在单位的法人代表承担,委相关业务处负责推动落实,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员进行督导检查。机关各处室及委属单位、全省性宗教团体都要把二要强化行业监管。“规范年”创建活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切实提高2017年底全省宗教活动场所基本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四个能力”建设,“六加一”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