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举行新版行政执法证启用发放仪式
12月30日,省民委(宗教局)隆重举行新版行政执法证启用发放仪式。省民委(宗教局)主任、局长贾瑞琴,副主任、副局长郭国志、黄旭东,巡视员王成高、副巡视员王平鸽出席,机关全体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发放仪式。
发放仪式由王成高主持,黄旭东副主任宣读了省政府关于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证、行政监督证通告,委领导亲自为行政执法人员颁发了新版执法证,最后,郭国志副主任受委党组委托作讲话。
郭国志同志指出,省民委(宗教局)换证工作,是在依法治国战略深入人心的大背景下实施的,省政府先后两次发文进行专题部署。省民委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资料编印、培训、出题、考试、阅卷、信息核对等要求;机关各处室行政执法人员克服各种困难,积极参加法规培训,认真参加专业考试,表现出省直机关干部的优秀素养、树立了省民委干部的良好形象。
郭国志同志强调,通过发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这次新换的执法证,比2010年换发的证件的最大不同,是每个执法人员的信息在省政府法制办网站上可以实时查询、实时接受投诉,每个执法证件背面右下角都有二维码 防伪标识 ,接受群众或执法对象的实时查询、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改进和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战略的重要一环,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通过发证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要牢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授权必须为”的要求,努力通过依法管理,把政策法规落实好,把群众合法利益保障好,从而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希望大家切实把加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素能作为经常性任务,长抓不懈,认真研究政策法规和依法行政程序规定,提升在法治框架内运用依法行政的手段做工作的能力;通过发证进一步提升业务工作水平。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做好新常态下民族宗教工作的必然要求。我们既要看到过去工作中已取得的成绩,又要正视工作中存在的依法行政定位不准、执法不严、违法难究、以行政命令代法、执法程序不规范等不足,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服务意识,真正做到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逐步建立起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群众满意的民族宗教行政执法队伍。
省民委(宗教局)领导为行政执法人员颁发新版行政执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