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祥符区2014年度省本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4.01.2015  20:0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县2014年度省本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汴农开办【2014】3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开封市祥符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QX1420249
2.2建设地点:开封市祥符区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项目总投资:约1300万元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及货物采购
2.8标段的划分:本次招标分为十六个标段。
一标段:沟渠治理工程
二标段:水泥道路工程
三标段:水泥道路工程
四标段:水泥道路工程
五标段:机电井及钢质井房工程
六标段:机电井及钢质井房工程
七标段:农桥涵工程
八标段:变压器房及变压器安装工程
九标段: 高压线及地埋线敷设工程
十标段:节水灌溉工程
十一标段:节水灌溉工程
十二标段:潜水泵采购及安装
十三标段:树苗采购及栽植
十四标段:地埋线采购
十五标段:种子、农药、化肥推广
十六标段:本项目施工及保修期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一、十、十一标段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及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4、二、三、四标段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及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5、五、六标段需具有专业凿井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拟任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及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七标段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及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7、八、九标段须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8、第十二标段为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生产厂家需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备配套工程安装业务(河南省水井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二级及以上);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业水利工程技术职业资格证书,且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
9、十三标段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并同时具有县级以上(含县级)林业部门颁发的《苗木生产许可证》和《苗木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
10、十四标段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制造企业须具备具有电线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或经销商需具备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11、十五标段须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该类项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销商提供种子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证,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证,肥料经营许可证或经营批准证,生产厂家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经销商需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销售证明。
12、监理标段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总监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中级及以上工程师(含中级),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
3.2、各投标人只能就上述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3、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需要查询法人、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并在报名及开标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场(第一标段及第十六标段除外),并留下其本人及其所在单位有效联系方式。
3.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7、投标人需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及资信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标段估算价的2%,资信保证金数额为标段估算价的10%,由开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具体数额详见招标文件。
3.8、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以社保局出具的证明为准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
3.9、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
请于2015 年 1月 13 日至 2015 年 1 月 19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县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开封县县府西街建设银行三楼)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
一、二、三、四、七、十、十一标段报名须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资格证、职称证及安全考核证、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以及与所投标段相对应的合格证明材料;
五、六标段报名时候须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专业凿井资质除外)、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专业凿井资质除外)、职称证及安全考核证、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以及与所投标段相对应的合格证明材料;
八、九标段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副本)、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资格证、职称证及安全考核证、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以及与所投标段相对应的合格证明材料;
十二至十五标段报名须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以及与所投标段相对应的合格证明材料;
监理标段报名须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副本)、项目总监相关专业资格证、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以及与所投标段相对应的合格证明材料;
所有携带资料要求提供原件,留复印件2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每个单位针对本项目只允许授权一名委托代理人(以先到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第一标段:500元/份,图纸300元/份,二至十一标段: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图纸300元/份,十二至十五标段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监理标段8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市祥符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组办公室
联 系 人:段先生
电 话:13937811010

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手 机:13949121171 0371-2211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