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本月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最高1400元/月

26.07.2014  12:41

制图/刘志强

  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再次调高。记者7月25日从省人社厅获悉,省政府已印发了《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7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按一、二、三类行政区域划分,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400元/月、1250元/月、1100元/月,增幅分别为12.90%、13.63%、14.58%;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3.5元、12元、10.5元,增幅分别为15.38%,15.38%、16.67%。

  这是自1995年《劳动法》明确实行最低工资制度后我省第10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调整是为落实国家确定的“十二五”期间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控目标,同时也是为落实2014年省“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在实处,省人社厅已与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省工商联联合发文,要求各类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向本单位劳动者公示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标准,确保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同时,严肃查处各种违反最低工资的行为。(记者 郭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