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散烧办召开全省燃煤散烧管控工作会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10月22日下午许甘露副省长组织召开的燃煤散烧整治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管控重点,细化落实措施,全力推进燃煤散烧管控行动,省散烧办于23日下午组织召开全省燃煤散烧管控工作会议。省散烧办主任、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林青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马林青指出,燃煤散烧管控行动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省委、省政府经过深思熟虑、反复酝酿后交给省工商局牵头的一项政治任务,是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必须认真履行的义不容辞的责任。按照10月11日全省统一安排,各地要在10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散煤点的摸底排查和禁燃区的划定公布工作。现在距任务完成最后时限不到10天,时间非常紧迫,任务异常艰巨。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破釜沉舟、背水一战的坚强决心,充分发挥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强化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坚定信念,倒排工期,倒逼责任,打响当头炮、赢得开门红,力争取得首场战役的完胜,为进一步开展好全省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马林青强调,各级散烧办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树立“作为牵头单位,就代表着一级政府”的工作理念,统一思想,转变观念,迅速进入角色。要积极向党委政府做好汇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期通报工作进展,适时组织督导检查,统筹推进全省燃煤散烧管控各项工作。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市、县、乡、村四级包干责任制,实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遗漏”。要严格落实责任承诺制度,组织各级政府层层签订燃煤散烧管控工作责任状,确保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定位、定责、定岗、定人,并监督辖区内的散煤经营主体同政府和社会签订合法经营承诺书。要认真开展辖区散煤点排查摸底工作,将《河南省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统计表》发放到辖区每一个县(区、市)的每一个乡镇(街道)的每一个行政村(社区),监督村委会和乡、县、市政府认真填写报表,于10月31日前上报“省散烧办”。
对下一步违法散煤点的取缔工作,马林青要求各地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执法检查工作力度。 一是 抓好对禁燃区内的执法检查,一旦发现有非法存在的散煤点,要严格依法取缔。 二是 加强对禁燃区外散煤点的监督管理,对无照经营的依法严厉查处,对证照齐全的加大监管力度。 三是 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约束与疏导结合,在禁燃区外为散煤销售者划定专门销售区域和销售地点,监督引导其合法合规经营。 四是 在11月15日供暖期到来前,将辖区内未集中供暖的区域作为检查的重点对象,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重点排查,及时发现违法线索,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五是 运用“督导、暗访、曝光、问责”等方式,全力以赴抓好对燃煤散烧管控工作重点环节、重点地域、重点任务的检查督导。
马林青最后对进一步抓好燃煤散烧管控行动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 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始终绷紧责任落实这根弦,坚决克服厌战情绪和松懈麻痹大意思想,做到措施经得起推敲、工作经得起考验、成效经得起检验,确保不出任何问题和纰漏。 二是 坚持不懈,久久为功,不下“雷阵雨”,不搞“一阵风”,做到抓细抓常抓长,不折不扣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是 坚持问题导向,勇于负责,敢于担当,找准工作的薄弱环节,坚持持久战,打好歼灭战,不留盲点和死角。 四是 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强化作风建设,增强队伍素质,切实提升开展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是 注重收集整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分析总结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燃煤散烧管控长效工作机制,为进一步落实好管控责任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由省散烧办副主任、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中祥主持。省散烧办副主任、省工商局副巡视员岳希忠宣读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燃煤散烧管控工作任务的通知》,省工商局消保处翟小铁处长就《河南省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统计表》的填报事项作了说明。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散烧办主任、工商局长,省工商局领导班子成员,省工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以及参加全省燃煤散烧管控行动第一次督导检查的副处级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