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89号提案的答复

20.11.2015  11:54

肖群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您的提案,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经济问题、政治问题。2014年以来,我省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总体要求和部署,认真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合作协议》和《河南省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14-2016)》,以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快建立省、市、县、乡四级贯通、协调一致、高效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可靠、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清正廉洁”高素质队伍,为全省食品药品安全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截止目前,18个省辖市、10个直管县、148个县市区均出台了三定方案和改革实施意见。各省辖市和大部分县级监管机构已基本组建到位,乡镇监管派出机构正在加快组建之中。

食品安全链条长、环节多,我们在大力促进体制改革,加快监管机构整合的同时,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省食安办、省检察院、省高法、省公安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建立了联合排查、案件移交、综合整治的工作机制。加大综合治理力度,狠抓源头治理和全过程监管,先后实施了“放心奶、放心肉、放心菜、放心豆制品”四大放心工程和“放心主食”工程;组织开展了滥用违禁农兽药专项整治,保健食品“打四非”、食品市场“中原红盾”、“夏日行动”、“四打击四规范”等专项行动。

近年来,虽然我局围绕食品安全作了很多富有成效的工作,食品安全工作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但仍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繁重任务不相适应,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弱项和短板。正如肖群兰委员所说,在一些农村学校食堂卫生条件简陋、从严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城镇建筑工地食堂环境恶劣,就餐条件极差,易造成食物中毒;食品生产经营分散,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违规添加等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会同相关单位和部门加强研究,迅速制定相关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深化机构改革,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我们的监管体系框架已经搭建起来,当务之急是在最短时间内把机构组建到位、职能整合到位、人员调整到位,尽快让各级机构运行起来,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能够承接好、落实好。乡镇派出机构是这次改革的重点、难点,也是搞好监管工作的基础和保障。今年4月初,我们已会同编制部门赴有关先进省、市进行了调研学习,拟准备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派出机构建设实施意见》,拟明确乡镇派出机构人员编制从工商所、卫生服务站等单位划转,并且明确划转比例,争取早日建成省、市、县、乡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技术支撑体系。为贯彻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食药监人〔2015〕2号)精神,加强监管队伍培训工作,全面提升监管能力,我局面向社会遴选出了培训机构,作为全系统相对稳定的教育培训基地,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组织开展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务实高效、廉洁自律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为提高执法检测能力和监管水平,我局将逐步配备监管执法基本装备和检验仪器设备,重点加强市、县监管机构应急专用类执法装备、快检和取样类执法装备、抽样和快检车辆等装备配备,满足一线执法人员监管基本需要。

三是创新监管方式,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今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治理重点,围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全省性的重点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各地开展区域性、针对性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行动,不断增强监管的靶向性和针对性。以农村食品市场、集会聚餐等区域为重点,持续开展农村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活动。按照《食品安全工作要点》要求,组织协调农畜产品安全“清源行动”专项整治。加快建设并有效对接食品安全和食用农用品电子追溯体系,逐步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体系。加快建立预防为主的日常监管模式,健全现场检查、问题核查、飞行检查、动态监督、随机抽检、明察暗访等立体式风险防控体系。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