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制定专门法规 郑州航空港发展更有保障

26.11.2015  09:50

  11月25日,记者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了解到,我省将制定专门法规、设立执法机构、理顺管理体制,使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更有保障。

  今年3月底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针对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省政府进行了研究处理,并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提交了书面报告。

  报告中说,郑州市已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列入立法调研项目,并开展了前期工作。省政府将督促实验区管委会积极做好条例的调研、论证、起草等立法准备工作。也就是说,我省将专门出台一部地方性法规,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在执法机构设置上,将积极争取国家批复同意设立实验区法院,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已同意设立实验区检察院,实验区公安机关设置问题也正在研究中。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面积415平方公里,除了涉及郑州市所辖的新郑市和中牟县外,还涉及开封市尉氏县的一部分。如何理顺尉氏县区域内的管理体制,成为实验区建设中的一大问题。省政府在报告中表示,已经确定了调整区划、委托代管的思路,具体步骤是将尉氏县涉及实验区的两个乡所属区域合并后,整建制调整到郑州市的一个县,使实验区在行政区划上全域由郑州市管辖,进而由实验区管委会代管。目前,省民政厅正在推进相关工作。(记者 刘亚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