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认真学习贯彻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12月26日上午,省司法厅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书记郭庚茂同志,省委副书记、省长谢伏瞻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核心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措施。
一要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集中时间、创新形式,原原本本学习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领会实质、吃透内涵,抓住重点、把握要求。要融会贯通学,结合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会议精神落到实处;要深入持续学,在全系统营造学习宣传的氛围,掀起贯彻落实的热潮;要联系实际学,紧密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具体工作,把学习的过程转化为解放思想的成果、谋划工作的思路、解决问题的途径、破解难题的方法,努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好局、起好步。
二要积极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法律服务。要围绕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改革措施落地,切实做好与行政审批、财税金融、国有企业、市场监管等领域改革密切相关的法律服务工作,为优化发展体制环境、激发市场内生动力提供法律服务。要围绕完善和创新宏观调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扩大有效投资、扩大消费需求、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等,认真做好政府、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加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深化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为政府部门科学决策、出台宏观调控政策,企业投融资、拓展市场、转型升级,以及深入实施“三大国家战略”等,组建法律服务团,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要围绕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农村,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三农”。要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引导律师依法代理纠纷案件,维护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三要进一步做好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要围绕促进解决人民群众就业、就医、就学、劳动权益保障、社会保障等问题,以及城中村改造、区域铁路建设、生态环境环保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进一步做好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工作,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健全完善法律援助“三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便民服务长效机制、措施,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加快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将法律服务向就业、就医、就学等民生领域延伸,不断满足群众的基本法律需求。
四要认真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要大力加强监狱戒毒工作,健全完善监所安全稳定长效机制,确保监所持续安全稳定。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适应性帮扶,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融入社会。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教育管理,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巩固发展村(居)乡镇人民调解组织,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把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深入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切实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深化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民法治观念和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金荣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