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强化日常执法监管

17.02.2017  19:33

 

      今年以来,省国土资源厅提出以“强化日常执法年”为抓手,以推动执法监察工作常态化、立体化和制度化为依托,着力落实好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遏制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实现全省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根本好转。

      一是推进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落实。省厅要求各地夯实地方党委、政府土地管理主体责任和各有关部门的具体责任,将共同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当地政府督察事项和目标考核体系,真正形成“大家管,大家用”的局面。要建立健全报告、抄告制度,对发现的重大违法行为,及时启动联动机制,采取共同行动,制止违法行为。

      二是加大国土资源违法源头防控力度。省厅要求加大省、市两级巡查检查力度,持续跟踪重点地区、重点类型的违法问题。进一步明确执法监察和信访工作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健全完善“新、访、网、电”四位一体发现网络,推动群众反映的违法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解决。积极适应遥感监测常态化、执法监察手段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充分发挥科技执法的作用,对可能造成区域性、大面积和重大违法案件的,及时向地方政府发出预警,提高国土资源违法形势分析研判和预警报告的时效性、准确性。

      三是继续保持土地执法高压态势。省厅将联合纪检监察机关出台责任追究办法,更多地采取“问责”的方式、“限批”的手段遏制违法。继续打好公开通报、挂牌督办、暂停审批、约谈问责“组合拳”,聚焦消除违法状态。

      四是全面提升执法监察能力水平。省厅要求国土资源部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落实联席会议、信息通报、联合办案等各项制度,形成执法合力。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信息平台,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视频监控、移动执法、微信举报等现代科技手段,提升执法效能。

      五是加强执法监察机构队伍建设。省厅要求各地加大协调力度,进一步理顺市、县执法监察机构编制和经费保障方式,充实人员力量,完善执法装备,为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特别要健全执法履职保护机制,明确制定执法监察机构和人员查处工作职责界限、程序标准,以及履职到位、不承担失职渎职责任的认定办法,保护工作人员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