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选调15名机关工作人员 咨询电话公布

27.08.2014  12:11
  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编办、省公务员局同意,省发展改革委决定公开选调15名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省铁路建设协调办公室15个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职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强,文字水平高,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时间截止到2014年8月31日),并符合公务员调任有关规定。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5)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其他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时间截止到2014年8月31日)。

(6)身体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29日至9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个人申请与组织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由报考者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

3.报名要求:报名须提交《省发展改革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从省发展改革委网站下载)、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张近期同版彩色免冠一寸照片、《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报名材料既可到报名地点现场提交,也可以快递形式邮寄到报名地点。

4.报名地点: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50号新世纪大厦5022房间(花园路和丰产路交叉口),邮编:

450008。

(二)资格审查

省发改委选调工作办公室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贯彻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实地考察。按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20%、实地考察成绩的20%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1.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写作,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写作水平等。考场统一设在郑州市。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名单在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布。面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实地考察:在面试之后进行,全体面试人员参加。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考试综合成绩,按选调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表现、工作实绩、综合能力、文字水平,查阅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等情况。

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录用公务员的标准进行体检。

(五)公示和调任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委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上公示5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入和任职手续。选调期间提拔职务的,不予确认。

四、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应当诚信参考,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考信息,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凡发现弄虚作假、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咨询电话:

0371-65516522(报名点)

69691602(省发改委人事处)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