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84号建议的答复
王位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构建我省农村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您的建议,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利用媒体加大农村食品安全宣传力度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到产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2014年,我局深入贯彻大新闻、大宣传、大教育理念,整合社会各方资源,激发社会正能量,大力开展食品监管新闻发布和科普宣传工作。一是建立媒体合作平台。正面引导河南日报、大河报、河南日报农村版、东方今报、河南商报、民生频道、都市频道、大河网、人民网、新华网、党的生活网等媒体开设食品、健康等相关栏目和版面,传播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健康消费。二是做好食品科普宣传。协调省委宣传部、省政府食安办成员单位,成功举办了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媒体与监管部门面对面、放心主食工程展示咨询、河南食品安全与发展论坛、打击食品犯罪专项行动图片展、新媒体•新食客•新论见网络互动、各成员单位主题日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三是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对我省“四大放心工程”、“放心主食工程”、食品市场整治“夏日行动”、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等专项整治做宣传活动。一年来,全省各地200余家媒体参与食品新闻报道,累计报道超过1万余篇次。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一是组织重大活动宣传。继续开展好“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大宣传活动。根据国务院食安办等部门部署,紧扣我省食品安全中心工作,组织省食安委成员单位做好各有特色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推动形成重大活动与日常科普紧密结合、互补互促的良好格局。二是加强基层食品科普宣传站建设指导。适时开展基层科普宣传站示范创建工作,引入社会化资源参与正面宣传,围绕食品监管工作重点、主要节庆时点、产品季节规律,设计开展多方面主题的科普宣教活动,增强农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自我保护意识。三是开发新媒体平台。积极推广总局“食事药闻”APP、“中国食药监微博”和开发省局微博、微信宣传平台,扩大新媒体宣传应用覆盖面。
二、关于积极推进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
农村是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也是各级政府、公众舆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2014年,我省坚持专项治理和日常监管同步,阶段性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并重,不断加强对农村食品市场监督管理。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河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省食药监局多措并举,强化监管,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一是加强农村消费者维权网络建设。建立农村消费者申诉举报联络站,落实农村食品安全的信息收集、食品质量监管、一般消费纠纷调解和日常工作联络等制度,不断推进消费维权网络向边远农村延伸。二是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聚焦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管理规范以及信息报告等制度。三是加强基层协管员、联络员、信息员制度。加强对基层协管员、联络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和培训,建立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三、关于从源头抓起做好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
为构建农村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农民“舌尖上”的安全,2014年省政府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商局联合发文《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食安办〔2014〕41号),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河南省农村小餐饮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实用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
下一步,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做好安全“全链条”监管,将突出重点继续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会商机制。我局正联合农业、畜牧等相关部门研究建立形势和风险会商机制,通过综合研判、大数据分析,列出“问题清单”,采取更具针对性的农村食品市场整治措施。二是实施全过程监管。突出抓好“田间地头”、“生产源头”、仓储运输、餐厨废弃物处理等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推动农村食品市场监管链条前后延伸,消除监管空白点。三是继续加强监管制度建设。研究制定《餐饮单位许可审查实施细则》、《鲜奶吧许可审查细则》等相关文件,继续针对监管薄弱环节查漏补缺,为基层开展监管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四是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以落实《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河南省农村小餐饮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为主线,督促各地健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开展农村集体聚餐知识培训,严格流动厨师管理,切实做好餐饮许可工作,加大监督、指导、帮促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农村餐饮单位不断改善硬件设施,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四、关于定期开展清理整治学校周边“问题零食”店铺专项活动
今年,省食安办、食药监局、教育厅、住房建设厅、工商局联合组织开展了“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活动,以群众反映、媒体曝光的儿童食品、“五毛食品”、学校食堂、校园及其周边小食杂店、小食品摊贩等突出问题作为重点风险点,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着力消除安全隐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以贯彻《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为契机,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和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厅联合发文,组织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治理,对学校食堂,尤其是农村地区学校食堂监管工作实施强力推进。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学校食堂”定期开展清理整治专项活动,持续加强市场监管,适时发布消费警(提)示,将监督抽检、日常监管发现的、国家总局公布、兄弟省市函告的食品市场安全隐患问题,及时面向广大消费者,尤其是农村中小学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发布食品消费警(提)示,提示大家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健康消费、防范危害。
五、关于加大惩戒力度,增强法律威慑力
为保障全省人民饮食安全,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生产和销售的行为,2014年我省累计取缔无照经营户1338户,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218个、营业执照41户,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211个,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2555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73件。下一步,将贯彻落实新的《食品安全法》,加强对违法食品生产和销售行为的打击力度,突出重点继续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执法力度。把对包括农村地区及农村学校周边在内的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的执法检查列为年度稽查重点工作之一,充分利用投诉举报、监督抽验、舆情监测等渠道,加强筛查、分析和研判,查找农村地区违法生产、销售食品的案件线索。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结合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专项整治活动,对发现的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和保健食品添加药物成分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二是严格规范执法。严格办案制度、严守办案程序、严肃办案纪律。不违规办案、不干扰办案、不办关系案和人情案,依法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坚决杜绝以罚代刑、有案不立、有案不移,甚至放纵犯罪行为,依法行政,廉洁执法。三是加强行刑衔接。2014年,省检察院、省食安办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对打击食品安全刑事犯罪,加强行刑衔接起到了良好作用。我们将进一步推进与公安机关联合打假机制建设,健全与公安机关案件协同查处、联合督办、统一发布案件信息等机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实现危害食品犯罪案件的有效移送和反馈。
六、关于增加乡镇一级食品安监机构的人员编制和执法经费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大局。然而,食品行业“小散乱”问题突出。尤其是我国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乏力。针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大、监管力量薄弱、装备滞后等问题,我们将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和能力建设。正在协调省编办出台加强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的意见,指导县级政府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在人员、经费、设备上对基层予以重点倾斜,加强对一线监管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提升综合素能,切实解决好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粮”不足、“兵”不够、“马”不壮的问题,提升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效能和水平。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