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力推进农田水利改革 试点县将获400万元补助

02.10.2014  10:01

  9月29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为深化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夯实粮食生产的水利基础,我省将选择12个试点县,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量多面广,大多由乡镇、村组集体管理。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后,多数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流于形式,存在权责不明、重建轻管的现象,容易损毁,难以长期发挥效益,成为制约农田灌溉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水利部等今年启动了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将在全国选取100个试点县,其中我省获得6个名额,数量位居全国第一。

  在6个国家试点县之外,我省还将选择6个省级试点县,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每个县补助400万元。通过3年的努力,形成一批覆盖不同工程类型、不同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产权明晰、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示范工程,形成多元化的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和有利于农田水利发展的建设管理机制。

  我省今年已出台了《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计划用5年时间明晰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健全管理体制,更好地发挥小型水利工程作用。(记者 张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