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召开专项整治工作警示教育会议
4月27日上午,省供销社召开专项整治工作警示教育会议,通报近年来查处的供销社系统的一些典型案例情况,按照一体推进“三不”要求,深化以案促改,加强制度建设,做好整治和改革治理工作。省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刘延生主持会议并讲话,省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四级调研员、纪检监察员张伟涛出席会议,省纪委监委驻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吕青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领导班子、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的代表分别作表态发言。
刘延生在讲话中指出▼
要发挥“案”的作用,深刻剖析根源,汲取教训、警钟长鸣。 这次会议选取的4个案例是从近年来供销社系统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中精心筛选的,要深刻剖析这些案例的根源,汲取其中的经验教训,反思我们的工作,特别是对当前正在开展的整治和促进改革治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警示教育意义。
刘延生强调▼
要把握“改”的目的,找准找实问题,明确举措、标本兼治。 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的目的是查摆问题、整改问题、完善制度,这是工作的落脚点,一定要把握好重点,有的放矢。要全面查摆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查摆问题。要抓住关键环节,制定管用有效的措施加以防范。要修订完善制度,使各种规章制度更加科学规范。要强化制度执行,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刘延生要求▼
要强化“责”的落实,提高政治站位,担当尽责、务求实效。 做好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是开展整治和改革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长期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职尽责,扎实有效推进。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开展警示教育、推进以案促改,要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决防止和克服重警示教育轻问题整改错误认识,要从根本上遏制同类违纪违法腐败问题在本系统本单位重复发生。
二要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单位、分管部门的以案促改工作。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组织抓好工作落实。
三要注重统筹协调,要把开展警示教育、推进以案促改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结合、与落实巡视整改、审计整改相结合,切实提高工作实效,不断提高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水平。
四要务求工作实效,要着眼于实际成效,防止和克服蜻蜓点水、走过场。要坚持警示教育常态化,在净化政治生态、服务改革发展、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上持续发力,真正达到开展一次教育、解决一些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实现治理效果。
吕青在讲话中指出,在供销社系统开展专项治理,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有力举措,也是落实省委有关工作部署的具体实践。要强化宗旨意识,守住思想防线。要强化规矩意识,守住纪法底线。要强化执行意识,守住制度红线。吕青指出,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警示教育活动中,要选好典型案例,认真组织案例剖析,深挖问题根源。要完善防范机制,督促抓实整改。要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督导检查。要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警示教育与推进以案促改和巡视整改、专项整治紧密结合起来,查短板补弱项,建机制防风险,强能力见成效,真正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以高质量的以案促改推动整治和促进改革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省供销社在郑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