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档案局对市直部分单位进行档案行政执法检查

17.06.2015  10:17

    为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进一步增强档案执法检查的针对性、灵活性,提高各级机关单位的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档案法律、法规。河南省濮阳市档案局近期对市市直工委、市旅游局、报社等十几个单位进行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检查内容包括: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的总体情况。2、领导重视及档案机构、人员配置情况。3、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及移交情况。4、各门类档案进行集中统一管理情况。检查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依法评议、现场反馈的形式进行,现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笔录,并提出整改意见。做到了重规范、求实效。这次检查,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目的明确。结合本局其他科室平时所掌握的档案工作整体情况,确定检查对象。二是严格程序。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市档案局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了档案工作执法检查通知,要求被检查单位对照检查的内容,认真自查,按时间安排做好迎检工作。三是跟踪督查。检查后,对部分存在问题的单位,执法人员还要继续跟踪了解整改进展情况,不定时深入单位进行复查,确保这次执法检查不走过场,真正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