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就开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视频监管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开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视频监管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汴财招﹝2014﹞145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开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视频监管系统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汴财招﹝2014﹞145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招标范围:
一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一套;
二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视频监管系统一套;
包号
|
项目名称
|
设备名称
|
单位
|
采购数量
|
包1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
|
数据库服务器
|
台套
|
2
|
应用服务器
|
台套
|
2
|
双机软件
|
台套
|
2
|
存储
|
台套
|
1
|
光纤交换机
|
台套
|
2
|
标准机柜
|
台套
|
1
|
Ups
|
台套
|
1
|
EVM
|
台套
|
1
|
空调柜机
|
台套
|
1
|
机房布线
|
台套
|
1
|
防雷接地
|
台套
|
1
|
应用服务器中间件( WebSphere )
|
台套
|
1
|
售后运维服务
|
年
|
5
|
包2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视频监管系统
|
视频监管系统(软件)
|
台套
|
1
|
视频监管系统(硬件)
|
台套
|
1
|
2.5质量标准: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培训及具备试运行条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包1资格要求: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工业与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且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包2资格要求: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具备“双软”(软件企业、软件产品)认证企业资质,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且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3.2具有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特殊情况可到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行查询)出具的在 有效期内 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单位和法定代表人);
3.2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资信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签退。具体转账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供应商只能对上述标段报一个标段,所有原件开标备查。
上述资格要求中需要年审的证件,应提供加盖年审章的证书或附其他证明已经过年审的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2月19日至2014年12月25日上午09:00-11:30分,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在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8 号窗口5015室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文本出售,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投标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及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需审核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01月13日上午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时携带资格证件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开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862378909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崔女士 电 话:15737100252
河南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