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确保节日市场安全稳定
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强化督导检查,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力保障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确保全省人民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
一、组织专项抽检。针对春节期间食品消费特点,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共抽检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饮料、调味品、酒类、焙烤食品、糖果及可可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和蜂产品等10类食品2602批次样品,合格率98.1%。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调查处理;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当地食品监管部门依法督促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及时采取召回、下架等措施,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严防不合格食品继续在市场销售。
二、开展专项检查。2月份,省局部署开展严厉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利刃”行动,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集中力量、快速反应,加强案件查处、信息公开和衔接配合,查处一批、公开一批、移送一批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春节前后,省局部署集中开展冷冻肉品等冻品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建立“购、运、储、销”全方位、全渠道、全链条立体防控体系,根据职责,加大对冷冻肉品等冻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等场所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规范冷库和冷冻肉品等冻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同时,针对专项抽检发现的问题和节日期间的消费特点,在生产环节,对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问题;在经营环节,突出节日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的食品,突出肉制品、乳制品、儿童食品、酒类、民俗特产食品等重点品种,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在餐饮环节,加强对旅游景区、庙会、集会等群众聚集场所和承办团圆饭、午夜饭等群体性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对检查中发现或群众投诉举报核实的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假冒伪劣食品以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惩快处,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加强全面督导。为督导检查各地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农业、畜牧、工商、质监等部门组成8个督查组,对全省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全省食品市场供应充足,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郑州市组织开展蜂蜜产品、配制酒、调味面制品、食用油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出动执法人员2.16万人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723份;洛阳市以旅游景区景点、车站等人口密集区为检查重点,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200余家,下发监督意见书887份,责令整改304家。新乡市实行“年夜饭”餐饮单位备案制度,登记备案151家餐饮单位,提高了监管针对性;安阳市实施“年夜饭”食品安全承诺书、自制火锅底料备案公示、集体聚餐留样、食品安全消费预警等措施;平顶山市组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四、关注假日动态。要求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同时,重点关注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动态。一是加强食品市场风险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二是认真受理、依法查处群众投诉举报,办理结果及时反馈举报人;三是密切关注舆情,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防止恶意虚假信息传播蔓延,维护河南形象;四是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形式,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普及食品科普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切实保证春节期间全省食品药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