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核发《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公告
01.06.2016 02:18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经审查合格,现予核发河南豫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等1家企业《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 核发《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企业名单(2016年第56号).doc
2016年5月25日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1.06.2016 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