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核发《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公告

19.01.2015  13:30

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经审查合格,现予核发新乡市佐今明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 核发《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企业名单.doc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