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公告
16.10.2014 16:43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局令第9号)和《关于贯彻执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4〕340号),经审查合格,现予核发郑州市康浩大药房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 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企业名单.doc
2014年10月14日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6.10.2014 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