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建设局关于四季路等8条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三标段、四标段)开标延期及招标文件变更公告

23.07.2014  21:12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四季路等8条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三标段、四标段)

招标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4-85

二、招标公告日期、网站

招标公告日期:2014  年7月15  日—  2014年7月  22日

招标公告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二七区政府采购网

三、开标延期说明

据采购人要求,本项目开标延期,具体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及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如下:

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  8  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郑州市大学路与航海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郑航宾馆六楼会议室;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8月  5日下午17:00分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四、变更事项、内容及日期

变更日期:2014年7月23日

1.变更事项及内容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投标人资格要求)”变更内容如下: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等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状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总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项目的施工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施工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施工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施工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环保事故问题的。

2.变更事项及内容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中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及正文”变更内容如下: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查验原件)

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或综合资质  (查验原件)

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查验原件)

信誉要求

近三年有效履行合同,无严重违约;(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查验原件)

项目总监

拟派项目总监工程师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执业资格及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的总监工程师(查验原件)

其他要求

1、  对于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要有单位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查验原件);

2、  外省企业需提供“进豫备案证明文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进度及安全的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期限

自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工期控制目标

合同内工期

工程质量

合格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中附有效的保证金交纳证明及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费率:          30      分

监理大纲:          55      分

企业业绩:          6        分

企业信誉及能力:  3    分

企业服务承诺:      6    分

2.2.2

评标基准费率

计算方法

有效投标费率:低于招标控制价的;

当有效投标费率数量超过5家时(含5家):

评标基准费率=  各投标单位有效投标费率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之后的算术平均值。

当有效投标费率数少于5家时(不含5家):

评标基准费率=各投标单位有效投标费率的算术平均值。

2.2.3(1)

投标费率得分

(满分30分)

1、偏差率计算:

偏差率=投标人投标费率-评标基准费率 

2、有效投标费率与评标基准费率相比:(1)相等得基本分20分;(2)低于评标基准费率的费率每低0.02%在基本分20分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10分,低于评标基准费率0.2%的(不含0.2%),再每低0.02%在满分30分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高于评标基准费率的费率每高0.02%在基本分20分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不足0.02%按比例计算。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2)

监理

大纲

(满分

55分)

组织机构

(0-10分)

(1)有现场监理组织结构图的得1分,组织结构设置中考虑到公司对现场监理部监督管理的得2分;此项最多得3分。

(2)有明确的各级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见证员)岗位职责,得4分,缺一个岗位职责扣0.8分,此项扣完为止。

(3)有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纪律规定的得1分,有得力可行的相应奖罚措施的得2分;此项最多得3分。

(以上内容没有不得分)

保证旁站监理措施(0-6分)

(1)旁站监理部位(过程)设置合理;0-3分

(2)旁站监理措施详细。0-3分

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0-12分)

(1)有事前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0-3分

(2)有原材料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0-3分

(3)有事中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0-3分

(4)有事后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0-3分

工期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0-6分)

(1)有对实现工期目标可行性论述;0-2分

(2)有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0-2分

(3)进度控制的监理措施详细,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齐全。0-2分

投资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0-6分)

(1)有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监理措施详细,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齐全;0-3分

(2)有工程变更、费用索赔的管理方法;0-3分

文明安全控制的措施和方法(0-6分)

(1)有文明、安全的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0-3分

(2)监理措施详细,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齐全;0-3分

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

(0-6分)

(1)有项目工作协调的工作内容、原则和程序;0-3分

(2)有项目工作协调的工作方法和措施:监理措施详细,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齐全。0-3分

监理部投入的设备(3分)

能有效保证质量监控的经纬仪、水准仪、钢尺、检查工具(套)、照相机、监理管理软件、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齐全者得3分,缺1项扣1分,扣完为止。

2.2.3(3)

企业业绩

(0-6分)

企业承接过类似已完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11年1月1日以来),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

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得分。

2.2.3(4)

企业信誉及能力

(0-3分)

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0-3分。

2.2.3(5)

企业服务承诺

(0—6分)

承诺建设监理期间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更换,每周驻现场时间不少于5天,得2分;

投标人认为对招标人有利的实质性服务承诺,  0—4分。

1、  本办法计算过程中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

3、  以上内容涉及企业单位或个人的证书、证件、合同、文件等评标时均以原件为准,并与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一致。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费率低的优先;投标费率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投标费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大纲: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企业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企业信誉及能力: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企业服务承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费率计算

评标基准费率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费率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费率的偏差率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投标费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企业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企业信誉及能力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企业服务承诺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费率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企业业绩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企业信誉及能力计算出得分D;

(5)按本章第2.2.4(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企业服务承诺计算出得分E。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  A+B+C+D+E。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标段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3.4.2如一个投标单位在两个标段中排名均为第一名时,评标委员会则推荐该投标单位作为所投标段中中标金额较高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3.4.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2.变更事项及内容三: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第二(投标函)及第三(投标函附表)”变更内容如下:


二、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                  :

根据已收到的贵方                                    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投标活动并投标,我们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责法律责任:

1、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作为全权代表负责解释投标文件及处理有关事宜;

2、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提供服务与设备,投标费率为:小写:相应施工标段中标合同价的:              %;大写:相应施工标段中标合同价的                        。

3、如果我们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人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成立本工程施工监理项目部,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实施监理合同;

4、我们愿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

5、我们同意从投标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移交止均遵守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限满之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文件一直对我们有约束力;

6、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投    标    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

1、三标段(四季路、双泰路、浩渺路、青铜东路等4条路工程监理)相应施工标段为一标段(四季路、双泰路、浩渺路、青铜东路等4条路施工);

2、四标段(荆胡路、刺绣路、南岗路、金源路等4条路工程监理)相应施工标段为二标段(荆胡路、刺绣路、南岗路、金源路等4条路施工)。


三、投标函附表

工程名称

投标人

投标范围

投标费率

小写:相应施工标段中标合同价的                    %;

大写:相应施工标段中标合同价的                    。                                           

监理服务期限

工期控制目标

工程质量

投标有效期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注册监理师证号

备注

1、三标段(四季路、双泰路、浩渺路、青铜东路等4条路工程监理)相应施工标段为一标段(四季路、双泰路、浩渺路、青铜东路等4条路施工);

2、四标段(荆胡路、刺绣路、南岗路、金源路等4条路工程监理)相应施工标段为二标段(荆胡路、刺绣路、南岗路、金源路等4条路施工)。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以上三处变更事项及内容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中其他信息不变,投标人未按变更后的事项及内容执行所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变更公告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二七区建设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8971225

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宁先生

联系电话:1320388679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六、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本次变更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二七区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同时发布。

2、已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请到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1号楼A座5楼D506室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取开标延期及招标文件变更通知。

201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