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重金属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进口产品采购公示
31.10.2014 14:18
本文来源: 政府采购
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拟采购重金属监测能力建设项目(PM1颗粒物自动监测仪等)进口产品,现将该批产品的技术指标和功能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从2014年10月31日起至2014年11月6日止。
请能够满足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的国内产品供应商及时联系,并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提出建议。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反馈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371-65808411)和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联系人:刘伟伟,联系电话:0371-69136953)。
2014年10月31日
本文来源: 政府采购
31.10.2014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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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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