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重金属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进口产品采购公示

31.10.2014  14:18

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拟采购重金属监测能力建设项目(PM1颗粒物自动监测仪等)进口产品,现将该批产品的技术指标和功能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从2014年10月31日起至2014年11月6日止。

请能够满足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的国内产品供应商及时联系,并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提出建议。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反馈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371-65808411)和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联系人:刘伟伟,联系电话:0371-69136953)。

2014年10月31日

附件:技术参数 【点击下载】 及专家论证意见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