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能力建设省环境监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12.12.2014  22:57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4-2141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的委托,就其省环保厅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能力建设省环境监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公告发出日期:2014年11月20日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4年12月12日上午9:00

评标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评标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曹健、王洪江、祝志超、刘芳、王兴杰、陈纯、李明

四、中标信息:

包1:中标人为郑州艾维实验设备有限公司,中标总价1738480元人民币。

中标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305号

包2:中标人为河南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裕德科贸有限公司,中标总价4483000元人民币。

中标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16号

包3:中标人为珠海高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标总价1569765元人民币。

中标人地址: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

包4:中标人河南鑫福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中标总价1780000元人民币。

中标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玉凤路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冯先生;联系电话:0371-65950225 

传真电话:0371-65950225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邮政编码:450003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请未中标的投标人速到我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