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贴条险”并非保险是利用保险外衣进行商业宣传

31.03.2015  11:30

    昨日,保监会再次对贴条险的风险进行了提示,保监会表示,“‘贴条险’只是打着保险旗号的“李鬼”,与保险并不沾边,很容易误导消费者,并存在个人信息泄露风险,请广大消费者务必擦亮双眼,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保监会将对相关情况作进一步调查,及时公布调查结果”。       某保监局寿险监管人士告诉《证券日报》记者,随着越来越多的手机APP开始销售保险产品,需要监管的主体增多,监管难度增大,部分非保险机构销售保险产品很久之后才能通过消费者的投诉被发现。       保监会:“贴条险”存四大误区       此次,保监会再次对“贴条险”的四大误区进行了澄清。       其一:“贴条险”并非保险。“贴条险”不属于保险的概念范畴。我国《保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可见,“贴条险”并非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法律关系,仅仅是利用保险的外衣进行商业宣传。       其二:“贴条险”并非保险公司经营行为。我国《保险法》第六条规定:“保险业务由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保险业务。”同时,《保险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时,应当遵循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和防止不正当竞争的原则。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据保监会目前掌握的情况,“贴条险”的经营主体是一家网络科技公司,不具备经营保险业务的资质。       其三:“贴条险”与保险精神不符。保险的精神实质是风险管理,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的功能,既是一种经济制度,同时也是一种法律关系。我国《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所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的损失,均不属于保险保障范畴。“贴条险”实质上是减少了违法者的违法成本,是一种不良的服务形式,也是一种不良的营销方式,与保险精神不符。       其四: “贴条险”不保险。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种手机APP应运而生,在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可能潜在巨大风险。       OK车险:已经及时下架       记者查阅公开信息后发现,贴条险是由上海宝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一款产品,这款产品通过OK车险APP销售。       何为贴条险?根据OK车险的表述,用户首次购买贴条险仅需1元,自购买次日起一年内首个车辆贴条类型违章处理立减100元(手续费除外),使用后即失效,用户可再次购买。也就是说,消费者一旦因违法停车被罚款就能获得一百元补偿。       事实上,在“贴条险”面世以来,不仅吸引了消费者的眼球,也引起了监管层的注意,此前保监会曾对贴条险的风险有过一次提醒。       值得一提的是,自保监会发布“贴条险”风险提示后,OK车险也在官方网站做出了回应。OK车险表示,“由于个别媒体的不当宣传,造成部分消费者误以为贴条险是一款保险产品。我们再次重申OK车险不隶属与任何一家保险公司,贴条险也不是一款保险产品。我们目前正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由于我公司运营人员有保险从业背景,因此在贴条险的运营和营销中误用了保险相关术语,加深了部分消费者的误解,我们表示歉意。”(见习记者 苏向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