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9.08.2014  20:34

豫安监管﹝2014﹞51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省执法监察总队,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7月28日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营造良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2014年河南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豫纠组〔2014〕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决定继续在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纠风工作原则和“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工作要求,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民主评议活动,狠抓基层打基础,聚焦“四风”查作风,切实解决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建设富强河南、文明河南、平安河南、美丽河南提供作风纪律保障。

二、评议对象

    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为2014年政风行风综合评议对象,其中省局有关处室,县(市、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以及直管的乡镇安全监管站所列为重点评议对象。

三、评议内容

(一)整改问题情况。重点评议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情况;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情况;解决企业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情况。

(二)正确履职情况。重点评议安全监管部门简政放权、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情况,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等问题。

(三)勤政廉政情况。重点评议安全监管部门履职尽责、勤政为民、遵章守纪情况,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情况,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问题。

(四)优质服务情况。重点评议安全监管部门转变工作作风、服务基层和群众情况,是否存在脱离基层、脱离群众、作风粗暴、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

(五)政务公开情况。重点评议安全监管部门是否按规定公示“权力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评议方法及步骤

评议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开门评议、群众参与,明查暗访、综合考核等方法,评议周期为1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8月份)

按照评议工作的统一部署,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健全评议领导机构,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本单位评议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至10月)

1. 开展“走基层、听民意,察民情、办实事”活动。 各参评单位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基层服务月”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企业和基层单位进行座谈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加以整改解决,着力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各参评单位将活动总结材料电子版于10月15日前报省局纠风办邮箱([email protected])。

2. 开展承诺践诺活动。 各参评单位要积极开展承诺践诺活动,结合“三定”方案中的工作职能,向社会做出承诺,并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公开。逐步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通过“”职能、“”权力、“”程序,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省局将对本系统承诺情况、“权力清单”和服务规程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问效。

3. 开展群众满意的重点处室和基层站所创建活动。 要继续把省局机关有关处室和基层站所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积极开展群众满意的重点处室和基层站所创建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方案,明确创建标准,严格督导考核,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机关处室和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建设水平。省局将对群众满意的安全监管基层站所进行通报表彰。(重点处室和基层站所评议方案另行下发)

(三)总结考核阶段(11月至12月)

1. 报送材料。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总结和“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工作总结电子版于11月20日前报省局纠风办邮箱。省局重点处室按照自身方案要求将工作总结按时上报。

2. 总结表彰。 省局将对全省安全监管系统2014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总结,对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五、结果运用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综合考核结果将作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评选、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等方面的重要考核依据。年底前依据省局政风行风评议奖惩规定,结合纠风部门综合考核情况,对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在当地综合排名后3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次评议位列后3名的单位,建议组织人事部门对其领导班子进行调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把评议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做到评议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评议工作要求,采取领导包干负责等有效措施,组织开展好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省局机关各处室、执法监察总队、局属各单位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全系统共同抓好政风行风建设。安全监管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进评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一是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舆论宣传引导,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肯定安全监管工作。二是要加强与市、县两级纠风办的沟通,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在其指导下开展工作。三是要主动向服务对象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搞好开门评议,深化评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