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好法官 —记笃行焦裕禄精神的兰考县东坝头法庭副庭长闫胜义
闫胜义(右一)竭尽全力去温暖和帮助当事人。(记者 王铮 摄)
2014年6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河南调研期间,专程来到兰考县人民法院东坝头法庭看望慰问闫胜义等基层一线法官。周强说,闫胜义同志扎根基层法庭27年,坚持司法为民,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体现了亲民爱民、无私奉献的焦裕禄精神,广大法官都要向他学习。
引子
1987年仲夏。苍松翠柏中的焦裕禄烈士陵园。
河南省司法学校闫胜义和他的一名同学,在焦裕禄塑像前久久伫立,又在纪念馆流连徘徊。他们面临毕业,有可能到省司法厅直属单位工作,今天路过焦陵,却陷入对未来人生新的思考。良久,闫胜义轻声但很坚决地说:“我想好了,毕业后哪儿也不去了,就回兰考!”同学说:“你回来我也回来!”闫胜义说:“焦书记是外乡人,为兰考都累死了!咱土生土长的兰考人,还能嫌弃家乡吗?”“对,我也这样想!”两个从小听着焦书记故事长大的年轻人激情满怀,一拍即合……
一晃27年过去了。当年这一幕,至今仍深印在两人心头。闫胜义曾以诗铭志:仲夏焦陵再忆君,耳濡目染感触深。自此立下为民志,且把君心比我心。
“到离群众最近的地方去!”
闫胜义他们是兰考县法院历史上第一批科班出身的法官。当年刚进法院的时候,领导问他们愿意到哪些部门去,闫胜义要求“到离群众最近的地方去!”领导很惊奇,说:“乡镇法庭离群众最近,那里正缺人,但条件相对艰苦,你愿去吗?”“愿去!”闫胜义回答得很坚定。就这样,他被分配到了爪营法庭,之后又分别在张君墓法庭和南彰法庭工作。这两个乡都很偏远,张君墓是两省三县接合部,南彰是两省四县接合部,工作难度可想而知,但他在这两个地方一干就是19年。直到2008年春天,闫胜义被调到东坝头法庭任副庭长。东坝头是当年焦裕禄带领兰考人民战风沙、治盐碱、除内涝的主战场,闫胜义触景生情,说的第一句话是:“离焦书记更近了!”
27年来,他有3次回城的机会,但每次都主动放弃了!
1994年,院党组有意调他回刚成立不久的法院研究室担任副主任。他却说:“我更愿搞具体业务,面对面实打实地为群众办事。”
1998年,法院人事集中调整,院党组再次征求他的意见。结果他选择了更偏远的南彰法庭,到那里做了一名普通审判员。
2013年,他还可以到法院刚组建的新型合议庭。他第三次选择了放弃。司法学校的老同学庄著立担任该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负责干部人事工作之后,曾专程去东坝头乡法庭找他。他把老同学领到过去俗称“下马台”的张庄村,这里是当年兰考县的第一大风口,也是焦裕禄领着大家战天斗地的地方,而如今槐林葱郁,良田碧绿。闫胜义指着地上的圪巴草说:“你看这种草,贴在地面生长,处处扎根,是很好的植被。我想,焦书记像参天的焦桐,他的崇高和伟大我一生也赶不上,但我愿做这种圪巴草,扎根在农村,护岸护坡,保持水土。”庄著立很感动,但还是劝他:“胜义,回到城里还能给群众办事嘛。”他说:“县城离农村毕竟远一些。多数人都想回城,城里不缺人,但农村缺啊!”那天,庄著立对这位老同学的理解更深了一层。
他们的同学,当初一道进基层法院的现在多是副科以上的级别,在省市工作的,处级干部比比皆是,厅级的也有好几个,只有闫胜义至今还是科员级别。1998年工作调整时,闫胜义当时在张君墓法庭以副庭长身份已经主持了几年工作,院党组想调整他到民庭担任副庭长,一般人看来这当然是件好事:既能进城,又有利于下步解决副科级,没想到他要求继续留在基层。但这时他在张君墓法庭的位置别人已经接替,他便提出可以到别的法庭。去别的法庭已没有领导岗位。他说:“当审判员就行!”南彰地处偏远,总是缺人,于是他要求去南彰。几年后,为方便他的生活,组织上又调他回到他家所在的张君墓,当年跟着他的书记员已经当了庭长,他做副庭长也丝毫不介意。
院里组织中层职务竞争上岗,闫胜义几乎每次都选择放弃。每年评先评优、上报先进,他总是推辞:“比比咱的焦书记我还差十万八千里!还是多鼓励年轻人吧!”
闫胜义说,在朋友们看来,他这半辈子没官没钱,混得窝囊,可是他觉得,上有领导关怀,下有群众信任,外有同事喜爱,内有家庭和谐,工作忙碌而充实,生活简单而温馨——幸福指数高着呢!
“有这‘三个零’,我知足”
闫胜义早已习惯了走村串户,喜欢到村里巡回办案。他在法庭门口挂块小黑板,上面留着他的电话和去向。这块小黑板擦了写、写了擦,记录了他一次次在村里现场调查、调解、开庭,或者是回访当事人、看望困难的群众、找村干部交谈了解情况的经历,留下了终日奔波,不知疲倦的身影。
由于整天和群众泡在一起,他对农村的了解达到一种精微的程度,从而总结出一套自己的办案方法。
他曾经化解过一桩疑案:两户责任田南北相邻。1979年春天分地时,两家在地头共同栽下一棵桐树苗,约定以树为界。十几年后,南邻说自己的地少了,秋天不让北邻种麦。北邻无奈,诉至法庭。闫胜义来到现场,南邻说:“俺家刚分地时,宽宽绰绰种四耧12垄麦,现在种三耧零两垄都种不下了。俺的地南边界是部队的电话线杆子,那是死的,要少肯定是北边少。”北邻也不示弱:“以树为界!地埂没打偏,树又不会自己跑!”大家都觉得蹊跷!闫胜义围着桐树转几圈,问:“树是你们两家的,锯了卖钱是不是该平均分?”两家说:“该!”闫胜义说:“溜地皮把树锯了,就知道官司该咋断。”两家人将信将疑,找来截锯,把大树放倒。闫胜义看看树木年轮,指着最内圈的小空洞说:“这就是当年栽树时的位置,按这位置量,再看地多不多、少不少?”村支书和老会计拉开皮尺一量,同声说:“咦,正好!”闫胜义说:“这就对了!树木生长本来就是向阳的一面比背光的一面长得快,加上这棵树北侧早年受过伤……”两家说:“不错!栽上第二年被羊啃过一回。”“就是那次受伤,更加影响到北侧的生长,你们看,南面的年轮越来越宽,北面的就基本上不长……”这个案子,令许多人至今津津乐道。
闫胜义第一次单独办案是到许河乡董园村调查调解离婚案。
他先找到村支书董庆献。董庆献介绍:“你说的这个被告年龄虽小,但辈分很长,我喊他小爷。这个事据我看,根儿在他身上。他身子瓤,好凑牌场,我小奶嫌他干活不帮忙。但他要知错认改,我小奶兴许能原谅他。”闫胜义于是找被告董某来谈。谁知董某爱面子,一听说是法官,马上恼怒起来,工作做不下去。闫胜义悄悄问村支书:“你们村姓董的是大户还是小户?”支书说:“大户。”“那你们姓董的谁说了算?”“那得算俺堂三叔董明德,他处事公道,家族里的事一般他说了都听。”闫胜义随即央人去请60多岁的明德老汉。明德老汉一到场,刚刚还情绪激动的董某马上不怎么说话了。明德老汉嘴里喊着被告小叔,然后一桩桩、一件件给他摆事情,说事理,又拿村里这家那户过得好的来对比,羞得被告低了头,红了脸,说是要给媳妇认错、写保证。董某终于赢得了妻子的原谅,案件得以调解。
从这件事上,闫胜义认识到依靠社会力量办理案件的重要性——他将其称为“借力办案”。
闫胜义说,在农村光有好心、说好话也不中,有时候就是“三句好话不如一鞭子”,这鞭子就是法律——他把这称为“法理并重”。
闫胜义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民事审判的立案、开庭、宣判三个阶段。他发现,在立案阶段,当事人发生纠纷时间短,抓紧调解能有效避免矛盾发酵升级;开庭前,许多当事人“爱面子”,不想“对簿公堂”,抓住这种心理,有利于促成和解;开庭以后,一些当事人自知举证证据对己不利,会降低诉讼期望值,这时调解也容易成功——他把这种方法叫做“三调一判”。
在调解赡养纠纷时,他会看似不经意地告诉被告:调解不成的话,就到村里开庭。凡是要点面子的,都怕在村里开庭,家丑外扬,让村邻议论儿女不孝,因而选择调解——他把这叫“心理暗示法”。
对于朋友之间的纠纷,闫胜义认为多是一时的气话“顶”上了,结成疙瘩解不开。只要找准症结,给双方个台阶,一般都会主动下台——他把这称为“搬梯子下楼”。
对于财产纠纷,按闫胜义的经验,是法官要给出一个支点。比如婚约财产纠纷中彩礼的退还问题,他发现60%是个支点,根据具体案情适当降低或提高,一般双方都能接受。
对于家庭婚姻纠纷,闫胜义说法官要给出一个参照系。比如离婚案件,他让调解成功的当事人配合调解新的离婚案件,抓住人们的比较心理,一般都能产生较好效果。
对于调解有难度的案件,闫胜义说可以尝试在法庭内部相互交换调解。一个法官调解不成,其他法官可以再调解。通过不同人、不同方式调解,也往往能促成当事人达成协议。
27年来,他办理了2600多起案件,结果是:“三个零”——发回改判率为零,错案率为零,上访率为零。闫胜义说,“有这‘三个零’,我知足。”
“对群众要捧出一颗心”
闫胜义自小生活在农村,对农家之困、农民之不易有着切身的体会,对农民也有深深的同情。二十多年来,他铁骨柔肠,带着对农民群众深厚的感情从事着法律工作。
2013年,谷营乡四明村杨洪因交通事故,右腿截肢,出院后将车主湖北一家石油公司告上法庭。法庭依法判决后当事人均已服判。但闫胜义脑子里总是闪现着杨洪拄着拐杖离开法庭时那颠簸的身影。他想,一个普通农民在遭遇这样的变故之后,心灵会受到多大的重压呀!他认为自己应该为杨洪再做些什么,即使不能帮他解决更多的困难,也应让他感受到更多的关怀和温暖!
在案件前期审理过程中,闫胜义曾经注意到被告方是一家有善心善举的公司,经常参加社会捐助活动。他想,假如在法律赔偿之外有爱心奉献,岂不是既能体现法律的严肃又能展现社会的温暖吗?他给对方石油公司打电话:法律程序走完了,但法律无情人有情啊!想想农村老家咱那些父母兄弟,再想想一个失去一条腿的农民他今后的生活会怎样、家庭会怎样?如果能拉他一把,我们能忍心不管吗?闫胜义十分恳切地说:“我知道你们经常做公益事业,也知道你们有这个能力,也就当是我替老百姓向你们求个情吧!”石油公司的领导被闫胜义所感动,研究决定额外给杨洪一万元生活捐助。杨洪得知这些情况,紧握着闫胜义的手久久不松开,喊了一声“兄弟”,泪水便涌流出来,半天才说出一句话:“我想着判了以后,就没人再管了……兄弟,你就是我亲兄弟!”
有人说,岁月会让人变得麻木。但同事发现,闫胜义随着工作时间越来越长、年龄越来越大,心变得越来越软。越是为群众服务,服务群众的心也就越来越细。
一个冬天的下午,闫胜义带着同事去一个调解无望的离婚当事人家里。男方躺在病床上,年迈的老娘抄手坐在旁边沉默无语。天擦黑的时候,两个孩子放学回来。按法律程序,夫妻离异需要征询10岁以上孩子生活意见。当闫胜义问“如果爸妈离婚,愿跟谁一起生活?”大点儿的孩子“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抱住闫胜义的胳膊哀求:“伯伯,别让他们离婚!我和弟弟不分开……”闫胜义的眼泪也流了下来,把询问笔录打湿一大片。每当想到那一场景,闫胜义都有些伤感。
齐场村的小云姑娘,是个单亲家庭抱养的孩子。爸爸常年在外务工,她跟奶奶相依为命。“每次看到这一老一少,我的心就忍不住发疼。”闫胜义心里惦记着,每次办案路过齐场村,都不忘买点东西去看看她们,“这样心里会稍微好受点。”
还有张君墓的李大娘,老伴去世,闺女家住不惯,在村里一人独居。闫胜义在张君墓法庭时经常照顾老人,调往东坝头法庭时,还把照顾老人作为一项内容与接替他工作的同志进行了交接。
今年3月习总书记在兰考的一句话,引起了闫胜义的强烈共鸣,“最根本的是要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就像焦裕禄一样。”他把这句话工工整整地记在笔记本上。
把老百姓看成父母、亲人——闫胜义是这样做的。他说:“对群众要捧出一颗心。”
“群众的事再难也要管!”
雷新庄村土地纠纷是一起大案,缘于村里对机动耕地的处置。
上世纪80年代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村里保留了1000亩机动耕地对外承包。由于当时管理不规范,承包合同签还是没签,承包费交还是没交、交多还是交少,都没个准数。后来,中央加大惠农政策力度,每亩地各种补贴已经超过100元,而当初所定每亩190元的承包费却一直没提高。原先没有承包的农户自然提出异议,要求把土地收回重新安排使用,而几十家承包户岂肯轻易退让,矛盾因此产生。年复一年,干部换了几茬,也没能把问题解决。每到播种时候,村里空气就很紧张,一方要强种,一方要阻挠,村里形成了错综复杂的矛盾对抗,后来发展到集体上访,从县里一直到北京,最终走向法律诉讼。
庭长征求闫胜义的意见。闫胜义说:“群众的事情不能不管,案件再难也得办,就由我来办吧。”
闫胜义和庭里同志进村调查,发现问题比原来想象的还要严重。他们还没进村,就有人放风:法官已经被包地户买通了,官司根本打不赢!还有人在私下里鼓动,意图把事情闹得更加混乱。更多的群众则是不愿面对法官,不敢道出实情。
办案人员对案件处理有三种意见:一是按照《土地承包法》的有关司法解释将案件驳回,不予受理;二是按照掌握的情况硬判,走一步说一步。三是通过做大量工作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三种意见,第三种最难,而闫胜义坚持的是第三种意见。
3个多月过去了,闫胜义他们没少看冷脸、听冷言、吃闭门羹。
他和同志们约定:“再难,也要把这件事情处理好,给群众一个交代!”
情况基本摸清了。凭借多年处置这类问题的经验,闫胜义认为必须借助更大的力量来促成问题的解决。他和庭长一起向院领导汇报,建议县委成立了综合工作小组,以法院为主体,纪检、组织、公安、乡镇等配合,联合开展工作。
工作力度明显加大了,群众的信心也明显增强了。这时,闫胜义发现自己朋友的一名亲属是承包户,在村里地位和威望比较高。在朋友的帮助下,闫胜义首先找这一户做工作,使他首先答应把承包地交回村集体。坚冰自此开始融化。闫胜义和同事们趁热打铁,一户户地做工作,说法理,谈人情,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承包地全部上交到了村委会。法庭紧接着又指导村委通过拍卖方式将收回的土地向外发租,租金向全体村民平均发放,平均每户每年获得了几百元的地租收入。一起二十多年的土地遗留问题终于在这里画上了句号。
闫胜义认为,法官就是要断案、解决问题的,所以不该“怕事”。越怕,事越难;越拖,事更难;解决了,它就不再难!他常说,想想当年焦书记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咱还有啥难可怕,有啥可为难的呢?
“群众的事情要办彻底!”
陈铁军是个搞建筑的农民工。2013年麦收时节,正是家中用钱的时候,但连续几个月工钱拿不到手,他就和其他农民工一起把包工头起诉到了法庭。法律关系简单,判决结案容易,但闫胜义想的是,陈铁军们如果拿不到欠薪,结案又有什么意义呢?
他知道被告虽然是包工头,但问题的症结是工程甲方拖欠工程款。他和包工头一起找到工程甲方。他说:“眼下正收麦,农民急用钱。咱们都是农民出身,要理解农民看着麦子焦在地里的心情啊!不管你们和包工头中间有多少扯不清的事,这个节骨眼上都得做些让步,先把欠民工的钱支付了再说,这也算你们对农民的一种回报。”掏心掏肺的话打动了在场的人们。甲方同意拿出一部分款支付农民工工资。闫胜义亲眼看着农民工一个一个把钱领到手,高高兴兴走出大门,他才放心。
“闫法官同一般法官不一样!”走南闯北做生意的李勇这样评价闫胜义,“一般法官想的主要是办案,闫法官想的不光是办案,更重要的是办事,为群众办事。”李勇说这话,自有他的道理——
十多年前,刚踏上生意场的李勇与朋友合伙开办一个板材厂,半年后和朋友闹崩了。双方都觉得吃了亏。李勇认为朋友应该再给他5000元钱,头脑一热就把朋友告上了法庭。开庭时双方都傻了眼:两人拿出来的流水账差不多,谁也不能证明谁吃亏占便宜。打官司是谁主张,谁举证,证据不清,法官可以不管。可要把账彻底理清楚,当事人要找会计师事务所,还要资产评估、审计,花费不在小数,对双方来说都很不值得。为了处理好这一案件,闫胜义把双方的账本都要了去,好言央求一位有经验的会计师,免费把双方的每一笔账理得清清楚楚,而且给两个人讲得清清楚楚。案结了,李勇和朋友的心结也解开了。李勇向人夸闫胜义:这样实打实地给老百姓办事,不就是当年咱焦书记的作风吗?
2007年7月,全省法院系统开展大接访活动,要求各级法院对所有不稳定因素进行逐案排查。兰考县法院为此要求每个审判人员把办过的案件梳理一遍,存在信访因素的每周五登记上报,不准漏报、瞒报。两个月过去了,全院只有闫胜义一个人连续八次上报都是零。主管副院长张建民心里不踏实,专门找闫胜义谈话,闫胜义只说四个字:“真的没有。”张建民激他:“你这么肯定,敢不敢写个保证书?”闫胜义说:“敢!”当即写了份保证书。事后证明,闫胜义所报不虚。
当年10月,兰考法院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要求每名审判人员上报两份当年的案件判决书参评,闫胜义一份没报。院里觉得奇怪,一调查,发现闫胜义当年一共办了65起案件,大部分调解,一部分撤诉,确实没有一起判决的。到当年的年底,闫胜义共审结案件98件,判决的只有3件。
闫胜义认为,基层法官是党的基层干部、基层社会工作者,要更多考虑社会和谐。他承办案件追求的是案结事了人和。27年间,他办理的案件,调撤率达85%以上,真正以判决结案的不到15%。
后记
采访中,闫胜义和我们常在一起无拘无束地闲聊。闲聊最能表达一个人的内心。我们留心记下了他的几段话,摘出来,以飨读者——
“有一首诗说的是人们退着插秧,退着退着,面前成了一片秧田。意思是人要知道退,才能得到想要的。很多人说我这也不争,那也不争,其实我想要的,就是像焦书记那样为群众办事。27年的2600多起案件就是我得到的秧田。”
“焦裕禄心中始终装着人民群众,唯独没有他自己。这实际上是告诉人们,要忘掉自己,想着群众。忘掉自己,很重要的就是忘掉个人的名和利,忘掉这些,活得就轻松自然。想着群众,就是要想着群众的忧和愁——老百姓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打官司。别人看来是鸡毛蒜皮,对他却是天大的事,他可能一辈子就打这一次官司——替群众分忧解愁,群众高兴,自己也高兴。”
“法官是神圣的职业。法官如果都不公正了,群众还会信谁?原告、被告是利益的相关方,如果偏袒一方,必然损害另一方。我不是不给亲戚朋友帮忙,因为这种帮忙看起来是在办好事,其实对另一方就是在办坏事,这是坏良心啊!”
“我认为法官和医生很相似。医生是解除人身体上的病痛,法官是解除人思想上的烦恼痛苦;医生每看好一个病人,就是做了一件好事,法官每化解一起纠纷、调处一起矛盾,同样是做了一件好事,心中的充实和喜悦是一般人难以体会的。”
“幸福与不幸福,要看你和谁比,看用哪面镜子去照。践行焦裕禄精神,看起来都是在奉献自己为别人好,其实按我理解,它也给自己带来了好。都说现在的世界是喧嚣浮躁的,但你如果有焦裕禄精神作滋养,你能常拿焦书记这面镜子照自己,你肯定会感到内心的宁静和充实,你的幸福指数会很高。”(记者 庞新升 通讯员 徐哲 程道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