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贫困县100%报销合规医疗费用 白血病也报

26.02.2015  10:34

  原标题:一个贫困县的医改探索(走转改·一线调查)

  本报记者 郝迎灿

  2006年起,贵州省大方县启动新农合试点工作。随着账户资金结余增多,2012年6月,大方县实现了对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100%报销。作为一个贫困县,100%报销如何实行?运营以来成效如何?记者进行了探访。

  筹集9亿元,惠及570多万人次

  “如果不是后来听说能报销这么多费用,治到一半的时候,我都不想再治下去了。”3年前,53岁的潘光琴被诊断为急性白血病。潘光琴没有固定工作,丈夫是鸡场乡农信社的员工,30多万元的治疗费用让这个家难以承受。

  正当一家人一筹莫展的时候,一个消息给她带来了希望。

  2012年6月15日起,大方县新农合补偿比例进行调整:在县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符合相关规定的医疗费用100%进行核补,入院只需交50元至200元不等的起付线。县外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为70%,20万元封顶。同时,二次补偿不设封顶线。

  “我们县实行的100%报销的范围包括,全国基本用药目录和省内新农合用药目录规定的药物,以及住院费、诊疗费等。在外地大医院治疗的重症患者,可以报销70%的医疗费用。”大方县医保管理局综合股股长罗又上介绍,只要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都可以享受这项政策。

  经过9个月的治疗,潘光琴最终治好了病,依照上述政策,她共报销医药费295229元。

  截至2014年底,大方县历年城乡居民医保共筹集资金9.7亿元,补偿参保对象资金近9亿元,570多万人次受益,有效防止10万余人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

  通过筹资标准逐年提高、资金结余等,解决筹资问题

编辑:卢迪 联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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