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公安局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8.09.2014  17:31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登封市公安局的委托,就登封市公安局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登财公开[2014]154号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登封市公安局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2、招标人:登封市公安局
3、项目内容与标段划分 :
A包:单警装备
B包:摩托车
C包:扫描仪、传真、摄像机及视频检索服务器
D包:警用装备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A、D包: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且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有警用器材或防护器材的生产或销售,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允许一家投标供应商参加;
4、生产制造商在人员及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经销商在人员及货源组织方面有相应的能力;
5、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包: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且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有摩托车的生产或销售,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所投产品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中列明的警用摩托车,车辆规格及型号中必须带有警用摩托车的后缀“J”字样,不接受民用改装车。(须提供国家摩托车检测中心出具的所投款式警用摩托车的《检测报告》及《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车型资料扫描件);
4、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允许一家投标供应商参加;
5、生产制造商在人员及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经销商在人员及货源组织方面有相应的能力;
6、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C包: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允许一家投标供应商参加;
4、生产制造商在人员及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经销商在人员及货源组织方面有相应的能力;
5、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须知:
1、报名需携带资料:
报名企业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生产商无须提供)、摩托车检测报告及车型资料扫描件(仅限C包)、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与投标单位关系证明材料、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见附件);以上证件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4份,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2、报名及售标书时间:2014年9月29日-201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4、报名地点:登封市望箕路中段易佰元连锁酒店8188房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4年10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登封市中岳大街中段易佰元连锁酒店三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登封市公安局
联系人:张松涛
电话:0371-68535038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军政
电话:0371-60162555 13384036555
                    
登封市公安局
                    2014年9月28日

附件: 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
公司(申请单位名称)(电话: 固话: ),拟于 年 月 日,参加 年 月 日在 采购网或招标网公开发布的由 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 业主单位名称)(电话: )的 (项目名称)项目招投标报名,现将本公司及法人 ;项目经理 及被委托人 相关资料复印件提交检察机关,请给予查询本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