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通知

21.07.2016  19:09

学校各单位:

为提高青年骨干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我校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合作开展“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根据《关于2016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选拔录取工作的函》的要求, 留学基金委今年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1-10日,学校向留学基金委提交公函和材料的时间为9月12日,请申报人员提前联系外方院校获取邀请函,积极准备申报材料,并慎重选择留学国家和相关院校。 现将该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我校可选派8名访问学者(含博士后)出国研修,留学期限3-12个月。

2、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或学科专业水平突出的国家和地区的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

3、资助内容包括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标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现行标准执行。项目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与学校共同承担。

二、申请条件

1.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

(2)学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

(3)在校从事教学、科研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4)在留学基金委网站正式报名申请时(2016年9月1日—9月10日)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注:邀请信要求内容详实,如:留学时间和期限、留学身份、研修内容(要求与研修计划相符)以及提供何种条件(如实验室等),邀请信须由导师或机构亲笔签名。)

(5) 申请人须正在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对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者优先考虑。

(6)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工作满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不得申请。

2. 选派类别及条件

访问学者: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博士后:申请时博士毕业时间在3年以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三、需要提交材料

各单位于 9月4日09:00-17:00 将申报表格及相关材料分别交于人事处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办公室(各部门2份)。

人事处: A305房间,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A204房间,电子版发至iec_haut@ 163.com

1、请各单位积极宣传,鼓励符合条件教师以申请,申报人员填写《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报名登记表》(附件1),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申报人员若从事共青团或学生工作,须先征得学工部同意;科级、处级干部须先征得党委组织部同意,批准后方可进行报名。

2、提交正在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的有关立项文件复印件(限3页)或证明复印件。申请人的在研课题、研修计划与邀请函的方向具有紧密的联系。

3.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复印件。

4.外语合格证明复印件,外语专业的需提供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外语要求请查询《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5.填写《河南工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汇总表》(附件2)。汇总表中申请人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包括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提交证明材料复印件,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

四、录取及派出

本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评审与录取工作预计将在10月底前结束。留学人员的留学身份、留学国别、留学期限、国外留学单位等以录取文件为准,不得变更。留学资格有效期按录取文件执行,届时如不能派出,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不予以办理延期手续。

留学基金委2016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网址: http://www.csc.edu.cn/chuguo/s/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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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沈贞    胡艳

联系电话:67756319  67756898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人事处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