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一男子酒驾为躲避检查 口中嚼槟榔压酒味

26.08.2014  17:34
  昨日,方城县李某驾车在南阳市区行驶时,被民警查获后现场嚼起槟榔妄想躲避检查,最后在酒精测试仪面前承认了酒驾的事实。

昨日9时许,南阳市公安局光武分局交巡大队民警在建设路与车站路交叉口执勤时,见一辆白色踏板摩托车因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便示意该车靠边停下。民警闻到驾驶人李某身上有股酒味,便要求对其进行检查。这时,李某急忙称:“我是吃槟榔才有的酒味,绝对没喝酒。”说着从身上掏出一袋槟榔,放到口中就嚼了起来。民警随即取出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李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63mg/100ml,属于酒驾。为了确认数值的准确性,民警让李某吐出口中的槟榔,用矿泉水漱口后过了10分钟再次进行测试,测试结果显示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7mg/100ml,依然属于酒后驾驶。

在证据面前,李某承认了自己酒驾的事实。8月24日晚上,李某到南阳市区赴朋友酒宴喝酒至次日凌晨结束,8月25日早上酒劲还没有退便驾车往方城县赶。因口中酒味很重,李某就想用吃槟榔压酒味,妄想躲避检查。

在进一步核查中,民警发现李某只取得B2驾驶证,并没有摩托车驾驶证,还存在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

目前,李某因准驾不符和酒后驾驶被处以1200元罚款,驾驶证被一次性记24分,暂扣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