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男子收货款有意外发现 一张纸币不同寻常

14.12.2016  18:14

  晚报记者 高琳琳

  本报讯 “这名客户的货款欠了一年多,没想到要回来时有意外发现。不知道这张错币有没有收藏价值。”昨日,市民陈先生询问本报新闻热线。

  陈先生说,他是做产品销售的,一年前,一名郊区的客户欠了他1万多元货款,他多次催要无果。今天上午,这名客户主动打电话还钱,陈先生喜出望外,急忙赶了过去。

  “只要他把欠的货款付清我就知足了,没想到我回到市区数钱时竟然有意外发现。”陈先生称,当时他只是粗略地把钱数了一下,回到市区准备将收到的欠款和其他货款一起存入银行。他在整理这些百元纸币时发现,有一张好像大了一些,后来拿出来一比对,真和其他纸币有不同之处。

  陈先生说,经过比对,那张纸币比其他纸币稍微长了一些。发生偏差的地方在百元大钞金线处。

  陈先生在网上查询了相关信息,发现有的错币竟然被收藏公司高价收购了。虽然不指望这张纸币发财,但是陈先生想知道自己收到的这张纸币是否有收藏价值。

  随后,记者与陈先生一起来到银行。银行的工作人员称,“错币”的说法一般是收藏市场提的,是指因设计或母版雕刻上的错误形成的钱币。如果是因质量缺陷导致的残次品,只能算是残次币而非错版币。银行的工作人员说,陈先生的这张人民币可能是印刷有误造成的。

  本报法律顾问刘建锋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相关的纪念币产品应该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违反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予以警告,不仅要没收非法所得财物,还要处以相应的罚款。发现错币,市民可以收藏,但禁止买卖,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所谓错币或者是残次币的情况,刘建锋表示,法律明确禁止买卖流通人民币,但未禁止收藏。

  (来源 天中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