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老虎”转型“服务商”
2015年1月1日,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如期启动。在新的价格机制下,电网企业盈利模式由现行的“购销差价”转变为“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准许成本和收益由政府监管部门核定。
“新的输配电价监管模式对电网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深圳市供电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供电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适应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服务品质和资产利用率,持续提升企业经营绩效,“全方位转型”。
盈利模式与电力销售脱钩
过去,人们常将电力系统称为“电老虎”,电网系统获取利润的方式在民众眼中则是一个神秘的“黑匣子”。
电力价格改革就是要改变电力系统长期以来调度与输配电合二为一的现状,还原电力资源的商品属性,由市场决定其价格,即“放开两头,管住中间”。“而‘管住中间’就是把原来包含在销售电价中,并没有单独定价、不透明的输配电成本透明化。” 深圳供电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深圳市输配电价的核价基础为深圳供电局的输配电资产和业务。输配电价按照成本加收益的管制方式确定。输配电价总水平等于输配电总准许收入除以总输配电量。而输配电价监管包括总收入监管与价格结构监管。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意义,首先在于改变了电网的盈利模式,从现行的“购销差价”传统的依赖电量增长,向提升成本控制和资产管理水平转变,发展方式也将由量的增长转为质的提升。
数据显示,此次输配电成本核算过程中,深圳电网2015年新增投资将降至38亿元以下。“强化对投资和成本的约束,也要求我们更加注重精细化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深圳供电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电网企业管理的重点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同时,深圳作为全国第一个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其意义还在于按国际通行的核价方法监管电网企业收入,标志着我国对电网企业监管方式的转变。
有专家表示,改革试点也将为其他地区输配电价改革积累经验,推动我国实现输配电价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也为电网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商业模式和稳定的价格机制支持,促进电网企业不断提高运营效率。
电网企业变交易主体为输配电服务商
根据目前公布的输配电价格,2015年至2017年深圳市电网输配电价水平比2014年深圳电网实际购电、售电价差每千瓦时下降1分多钱,并逐年有所降低。
改革后,电网的收入会下降。有报道称,据测算,输配电价每下降1分钱,电网环节的收入会下降约7亿元。这个账是如何计算的?电网企业又要如何应对?
对此,深圳供电局表示,作为改革执行层,对此类数据测算不具有发言权,但在该局看来,改革的本质是运用市场化的手段解决电力系统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改革并不等于“降价”。
至于对电网企业收益的影响,该局认为,“放开两头,管住中间”,必然会强化对电网企业的约束,但由于整个盈利模式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改革后的盈利模式与电力销售脱钩,而且保证电网企业有合理的利润,完全可以保持可持续发展,因此“根本性、方向性转变的意义远比简单的数字重要得多”。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按照改革方案,电网企业将不再是电力交易主体,而是以输配电服务商的角色参与到电力行业产业链中。具体到深圳的试点,深圳供电局介绍,该局目前就着眼于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从投资规划、建设、运维、退役报废等环节,考虑资产经济寿命、电网安全生产,提高服务品质和资产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持续提升企业经营效益。
“目前,我们引进了PAS—55资产管理理念,建立电网动态N—1安全运行机制,电网采用‘网格化’管理等,在客户服务、资产管理,以及供电可靠性等方面,都在积极与国际先进电力企业接轨。”深圳供电局表示。
终端电价尚不受影响
深圳成为全国首个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有其必然性。据了解,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深圳市在电价管理机制、销售电价结构方面就已经进行了改革,包括对深圳供电局实行利润控制,设立以电价调节准备金为基础的动态平衡机制,根据用户的用电负荷特性改革销售电价结构等,形成了有别于其他地方的独立电价体系。
“试点政策开始推行后,社会各界都非常关心我们有哪些具体的变化。”深圳供电局有关负责人坦言,“目前并没有影响到终端电价。改革处在政策研究、学习阶段,内部也在相应地研究相关方案。”
此外,按照“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思路,我国将逐步放松上网电价管制。有业内人士分析说,上网电价属于可引入竞争的环节,应逐步放开给市场,最终通过竞争形成价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对于输配电价改革对发电端的影响,深圳能源集团妈湾电厂副总经理王成认为,电厂与电网具有天然的物理连接,电网建设、技改乃至输电线路的完善,凡涉及到电厂,基本都是由电厂配合电网,这也是电力的技术特性决定的。
“输配电价改革以前,配合工作产生的成本都是由电厂自行消化,希望接下来的配套措施考虑到这些。” 王成说,“另外,现在的电厂竞争激烈,这种激烈程度不会因输配电价改革而减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