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公安局UPS电源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3.11.2014  17:08

招标编号:漯采谈判采购-2014-93号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托对漯河市公安局UPS电源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名称:

漯河市公安局UPS电源项目

二、招标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参数及详细要求

数量

单位

1

UPS蓄电池

1、12V-100AH全新UPS蓄电池

2、此蓄电池为以旧换新,报价需考虑将原先废旧电池的回收价格包含其中。

64

2

UPS电源

20KVA-2H UPS 电源,UPS电源系统中自带蓄电池共30节12V-100AH,电池柜2个,此电池为新增,报价应不折算旧电池价格。

详细要求:

1 设计标准

投标人所提供方案和设备须满足相关国内标准;国内没有标准的参照相应国际标准。对当前正在制定的国内标准,投标人必须承诺在标准出台后能够平稳接轨;若不能平稳接轨,须承诺免费更换系统设备使至符合新标准。

投标人所提供方案和设备应满足如下主要标准:

⑴《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通用技术条件》        YD/T 1095一2008

⑵《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                    YD/T 1051-2000

⑶《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 50174-93

以及厂家生产企业执行标准。

2 设备配置性能要求

2.1、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和元器件等均由投标人负责组织并供货,所有设备和元器件的选型必须满足相关技术标准。

2.2、主要设备及其配件应选用国内知名品牌,以增加系统的使用寿命和可靠性。

UPS 主机设计采用长寿命设计,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时间。电池设计使用寿命要求≥8 年。

2.3、★UPS与蓄电池要求为同一品牌,必须有原产地证明,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且应具备原厂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

2.4、★本次UPS电源系统为三进单出结构,配置参数旁路隔离稳压电源,单机容量20KVA,数量1台;

2.5、采用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延时时间2小时

2.6、投标人必须提供安装机器所需要的电池柜,配线,辅助材料以及搬运费,安装费等。

2.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节能认证产品证书、国家免检证书、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3C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2.8、★电池与主机质保期均为三年以上。

2.9、★厂家在单位所在地必须有售后服务中心,市内1小时到位服务。

3 、UPS 主要技术条件

3.1、★UPS装置采用适用于制造行业使用的工业级产品,为在线双转换式工业级UPS,包含UPS电源所有的控制电路(如整流器、逆变器、静态旁路开关、UPS输出隔离变压器、手动检修旁路开关、控制单元、大屏幕液晶显示单元等组成)。

3.2、UPS标配RS232通讯接口。支持RS485、USB、SNMP等通讯功能,无论距离长短,可即时监控UPS运行状态;

3.3、★UPS必须内置维修旁路开关,方便机器的维护操作(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3.4、★UPS必须自带独立操作的输入开关、输出开关、电池开关、维修开关,且每个开关,都有明显的标识,以方便工作人员操作(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3.5、可通过显示面板,设置充电电流,充电电流在1-50A可设置(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3.6、★UPS必须采用工频在线式,标配输出隔离变压器。输出隔离变压器应纳入UPS的监控范围,UPS控制点应该设置在输出隔离变压器输出端,不接受高频机加装隔离变压器。(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3.7、★自动旁路及逆变器切换电路采用元器件:逆变器侧和旁路侧均应采用全功率可控硅静态开关输出和切换,不接受逆变器侧或旁路侧采用交流接触器工作方式。

3.8、大屏幕中文LCD显示,可实时显示UPS的运行参数和运行状态,故障报警信息的定位及记录等,方便日常管理和维护;

3.9、UPS在无市电状态下,可直接用电池组启动UPS,或无电池情况下直接用市电启动。满足应急需求,电池放电欠压保护后,市电恢复时可自动启动UPS,实现无人职守功能;

3.10、逆变器采用电池放电截止保护技术,当由蓄电池组供电时,在其最高电压和最低电压范围内,逆变器均应正常工作,当蓄电池组电压降至放电终止电压时,逆变器应能停止工作以保护蓄电池。

3.11、纯在线式双变换UPS产品,内置输出隔离变压器,逆变器均采用大功率IGBT技术,UPS输出要求自动跟踪旁路,保证长期连续运行,且输出电压、频率、谐波失真度等稳定精度在规定技术指标以内。

3.12、UPS 在电池放电时,可预测并显示电池的剩余容量。具有智能电池检测和自动电池放电维护功能。

3.13、具备完善的保护功能:输出短路保护、输出过载保护、过温度保护、电池电压低保护、输出过欠压保护、抗雷击浪涌能力。UPS发生故障时必须发出声光告警。

3.14、UPS电池电压直接逆变,不需要DC/DC升压电路,避免DC/DC升压电路的损耗和故障点,提高逆变效率及可靠性。(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3.15、★UPS必须标配专用维修插座,方便机器在线维修,缩短机器的维修时间。(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4、系统运行要求

4.1、正常状况下:当市电正常时,市电经整流器转换成直流电,该直流电一方面经由逆变器转换成稳定的正弦波交流电供负载使用,另一方面则供应蓄电池组,作浮充电贮能工作,使电池组随时维持在饱和充电的状态。

4.2、市电异常时:市电异常时,蓄电池组应立即自动放电,供逆变器转换成交流电。当市电恢复时,系统即自动恢复为正常状况下的运作方式。市电异常及市电再度恢复所造成的转换动作,均不得影响负载的运作。

4.3、重新充电的状况:当市电由异常再度恢复正常供电时,整流器将自动恢复供应直流电,经由逆变器供负载使用,同时对电池组充电。

4.4、旁路电源:不间断电源系统发生过载或功能异常的状况时,静态转换开关应能立即自动转接至旁路电源,继续为负载供电。其转换时间应小于0.5毫秒,以达到不断电的要求。当过载或异常情况消除后,静态开关应能自动由旁路电源转接至逆变器供电。

4.5、静态转换开关:静态转换开关应具有提供UPS 输出容量125%之连续运转能力,其短路容量应能承受10倍额定电流达5 cycles以上。

4.6、手动旁路切换开关应有接通-中间-断开三位置,以便当逆变器和静态切换开关或者后者退出运行进行维修时,不致使负荷停电。手动旁路开关在接通位置时将静态切换开关旁路的同时,应切断逆变器的同步信号。手动旁路开关在中间位置时应再度接入同步信号,以便将配电屏接至逆变器之前试验逆变器的同步。

5、整流器/充电器

5.1、整流器/充电器应将市电的交流电源转换成逆变器及电池所需的直流电。整流器/充电器采用大功率器件,充电器的组成组件必须是全固态式,而且具有恒压/恒流控制的功能。

5.2、电压调整率:在输入电压变化于额定值在 ±20% 以内,且频率变化于额定值在±5% 条件下,UPS输出从零负载至100%负载,电压调整率应小于±1.0%。

5.3、限流:整流器的容量必须足够供应125%负载所需的电流。当供应的电流超过此额定范围时,应该自动将电流限制住,当超载的情况消失后,整流器即自动恢复正常工作。整流器的限流范围必须是可调整的,其调整范围在全载电流100%到125%之间。

5.4、缓开装置:整流器必须具有缓开控制功能,以避免激活瞬间产生过大之突波电流而危害至UPS。

5.5、容量:整流器应有足够之容量,使 UPS在输出满载的情况下,能同时充电至蓄电池,并能于十倍放电时间内,将电池容量重新充电至饱和电量的 95%以上。

5.6、谐波回馈:整流器的设计方式,应限制其产生的谐波电流回馈到输入的电源系统。使其输入电流的总谐波失真在额定输入电压及满载下必须小于5%。

6、逆变器

6.1、逆变器应具有IGBT功率晶体模块或静态半导体模块、输出滤波器等控制组件,以便将直流电转换为单相电源供应负载使用。不论直流电来源是电池组或是整流器,在额定的直流电压范围内,逆变器必须都能将直流电源转换成稳定可靠的单相正弦波交流电源。

6.2、UPS必须采用国际一流器件厂商的IGBT器件作为主要元器件,以保证逆变器的可靠性。

6.3、UPS逆变器应具有过载、短路保护机制。当UPS负载发生过载或短路时,应能自动保护。

6.4、谐波失真:逆变器输出电源的总谐波失真在任何负载下均必须小于5%,单一谐波失真必须小于3%。

6.5、电压的调整范围:逆变器的输出电压应该能自由调整,其调整范围必须大于±5%。

6.6、超载能力:逆变器的超载能力在超过额定容量的105%状况下,至少应能维持30分钟以上,在125%的超载情况下,应能持续10分钟以上,在150%的超载情况下,应能持续1分钟以上。在正常运转状况下,逆变器发生超载状况超过以上时间时,静态转换开关必须自动将输出电源转换由旁路电源供应。

7、制造工艺要求

7.1、印刷电路板采用材质优良的双层以上布线,控制和检测器件采用贴片和波峰焊以上技术。

7.2、大电流插件采用镀银或镀金技术。

7.3、每块印刷电路板都应具有防护涂层,以防止因潮气/盐气或其他腐蚀环境引起的开裂、生锈、变质。

7.4、零部件的布置、固定和排列应在检查、拆除和更换时不影响或损坏连线上的其他零部件。

7.5、所有批量生产的设备、零部件、元器件都是标准产品,相同规格的设备、卡、盘、零件必须是可互换的。

7.6、设备和仪器的金属构件表面除了加工装配面和电镀表面以外,都应进行防锈或喷涂处理。在装配前,对封闭结构的内表面也有必要喷涂或进行防锈处理,处理质量应符合SSPC标准。

8、环境要求

8.1、投标人应说明设备允许的最大温度变化率及其对设备寿命和运行期的影响;

8.2、投标人应提出安装设备的场所对灰尘的极限条件,并明确提供设备对灰尘防护方法的详细说明。

9 、具体参数要求

9.1、UPS主机的输入:

a)          输入电压范围:380VAC±20%;

b)          输入频率范围:50/60HZ±5%;

c)          输入接线:三相四线&接地;

9.2、UPS输出:

a)          输出电压范围:220*(1±2%)VAC;

b)          输出功率因数:≥0.8;

c)          输出电压失真度:<3%(线性负载),<5%(非线性负载);

d)          输出频率范围:与输入同步(市电模式),电池模式为50*(1±0.5%)HZ;

9.3、超载能力:

a)          超载125% 时10分钟后转旁路;

b)          超载150% 时30秒钟转旁路;

9.4、UPS主机的其他指标:

a)          峰值系数:3:1;

b)          突波保护:符合IEEE527标准;

c)          杂讯保护:符合FCC A标准;

d)          噪音:<60dBa(距设备1M处);

e)          效率:>90%(满载);

f)          使用环境温度:0℃~+40℃;

g)          使用环境湿度:20%~95%(非冷凝);

1

3

其他要求

1 、所有ups蓄电池与ups电源为同一品牌,

2 、加“★”字项为须满足或高于的参数,否则视为投标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

3 、投标方负责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其他线材费用。每年至少巡检3次。

注: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设备品牌、型号、配置参数。不得完全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作为投标技术指标。因填写不详细造成评委无法评标的,评委有权拒绝其投标。

三、项目有关内容及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装正品全新现货,提供的产品及服务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规定、符合国际标准、国家质量标准。且满足本次招标要求。2、投标的产品必须提供随货物的《产品合格证》及其他招标方认为必要的质量证明文件。3、报价含运费、安装调试等费,中标人负责本项目送货、安装、调试等。4、投标文件装订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取活页装订,必须编排页码,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5、工期:签订合同后 10 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并投入正式运行。6、付款方式:中标单位持中标通知书、供需双方所签合同、用户签章的验收报告、发票等向采购单位申请拨付中标价款的 95 %,剩余 5 %作为质保金在货物使用12个月无质量或其它问题后付清。7、在投标产品满足招标采购要求的基础上,现场再进行两轮或以上报价,报价采用逐轮降价原则,投标文件上的报价≥现场第一轮报价≥现场第二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以投标单位在价格确认表上确认的价格为准,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由谈判小组推荐为中标侯选单位。

四、投标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和证件:

1、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谈判,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如代理人参加招标谈判,请携带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 UPS 蓄电池、 UPS 电源 制造商产品授权书原件和复印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和复印件。(分公司或办事处授权无效)。

(以上证件原件开标时查验,复印件封装在投标文件中)

以上材料和证件的缺项或不真实,其投标将会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3000元,投标保证金可为转账、电汇等形式。 投标保证金交纳主体必须是投标单位,不得以个人名义交款。 投标保证金应在2014年11月20日下午4:00之前到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上(以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否则将被视为未按时参加投标。

投标人转账、电汇投标保证金时,请在附言栏注明“漯采谈判采购-2014-93号项目投标保证金”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持交款凭单到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各投标人在转账、电汇投标保证金后及时电话咨询保证金交纳情况,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时交纳。

投标保证金咨询:鞠女士      电话:0395-3162276

收款单位名称: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漯河银行黄山路支行

帐  号:039500020007800000187

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不被接受。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予以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需方和中标方签订合同后,经需方对所交货物验收后无息退还。

六、投标报名:

本次招标不需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各投标人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加注“项目名称和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和 供投标使用 与原件一致 等字样, 送交或传真至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205室报名。

传真电话: 0395-3186516

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13日至2014年11月18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七、投标人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两副)。投标文件中应含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投标报价表、投标产品说明材料(所投产品厂家宣传彩页或厂家产品技术参数表等以说明所投产品参数的真实性)、售后服务等内容。投标文件一律不退。 中标单位须向采购单位提供投标文件正本电子档(须为正本扫描件)一份,用于网上备案,请投标人投标前自行准备。投标文件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4年11月21日(星期五)下午3:00

开标地点: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0会议室

九、采购机构及联系电话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395-3186516          联系人:胡先生  张先生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