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多单位电梯存安全问题 市民可电话举报

16.07.2015  12:59
东大街39号院,贴的标志虽是原件,但内容看不清。

  □记者 宁田甜/文图

  核心提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省(市)特检院检验合格的电梯,须将合格标志原件张贴在轿厢显著位置,以方便市民监督。该标志能显示出电梯的注册代码、使用管理责任单位、检验单位、维保单位以及相关检验时间等重要信息,市民可由此监督电梯是否合格、安全。昨日,大河报记者暗访发现,有的电梯根本没有该标志,有的虽有却是模糊不清的复印件;有的检验标志已过期,电梯却在超期服役。

   【暗访】电梯安全“身份证”,问题多多

   问题1:找不到安全使用标志

  昨日下午1时许,大学路和中原路交叉口东南角中苑名都B座。

  其一楼大厅,有3部电梯,记者一一进入查看发现,3部电梯轿厢内,除留有电梯安全乘坐须知和紧急救援联系电话外,没见有任何检验标志。

  不过,在中苑名都3号楼电梯轿厢内,记者看到,楼层显示屏的上方,倒是张贴有一份黑白“电梯使用标志”,标志上的内容却看不清楚,“下次检修日期”也模糊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