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地税局税收业务电子档案系统服务及设备项目询价公告

15.12.2014  16:55
1.采购条件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巩义市地方税务局委托,就巩义市地方税务局档案管理建设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巩义市地税局税收业务电子档案系统服务及设备项目

2.2 项目编号:豫财询价采购-2014-9351

2.3 供货地点:巩义市杜甫路41号

2.4 采购范围:包括档案柜、服务器、高速扫描仪、高拍仪等货物的供货、运输、装卸及售后服务(详见询价文件);

2.5 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

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供应商资质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所采购内容,具有良好的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6须具有档案柜、服务器、扫描仪和高拍仪的生产厂家项目授权书;

3.7供应商先到 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科办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4年12月 15 日至2014年12月 17日 ,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10号楼1401室)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

4.2 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生产厂家项目授权书、《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现场报名时验证原件、留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非活页装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报名时留原件;

4.3 询价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不支持邮寄。

5.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询价采购文件,地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省巩义市地方税务局

地      址:巩义市杜甫路41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56907887

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10号楼1401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8081055-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