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河南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基地(第三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商务局:
河南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基地(第三批)评审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企业评审
(一)评审的范围、条件、程序、管理等按照《河南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2013)》(附件1)执行。
(二)申报材料
1.示范企业申报表6份(附件2);
2.示范企业申报书6份(内容提要见附件3);
3.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商务局推荐文件1份。
(三)推荐数量
各地推荐的示范企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以下名额:郑州、洛阳市各6家、其它省辖市各4家,省直管县(市)各1家。
二、示范基地评审
(一)评审条件:见附件4。
(二)评审程序:参考示范企业评审程序,包括各地遴选推荐、材料初审、实地考察、集体评审、公示公布。
(三)申报材料
1. 示范基地申报书6份(内容提要见附件5);
2.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商务局推荐文件1份。
(四)推荐数量: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原则上各推荐1家。
三、工作要求
(一)此次组织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评审是贯彻落实今年全省电子商务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动电子商务“四抓两建”的重要措施,是提升全省电子商务应用水平的重要抓手,各地要认真组织,大力宣传,抓好落实。
(二)要正确引导、组织辖区电子商务企业(单位)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及时提供相关服务,指导、帮助做好申报工作。要在总结前一阶段示范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申报条件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优先在当地市(县)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中择优推荐。
(三)要加强与当地电子商务企业的信息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创建相关情况,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选择骨干电商企业,培育典型示范。
(四)各地的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申报材料(附电子文档)请于10月17日前一并报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办公室)。
联系人:袁文卓 电 话:0371-63576140
传 真:0371-63576282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 1.河南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2013)
2.河南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表
3.河南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书内容提要
4.河南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申报条件
5.河南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申报书内容提要
(以上所有附件不随文印发,请到商务厅网站http://www.hncom.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2014年9月23日
附件1
河南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2013)
为保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商务部《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试行)》,结合我省电子商务发展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范围
在河南省境内注册登记,应用电子商务的各类独立法人企业(总部企业与所属分公司不可重复申报)。
二、类型
(一)面向消费者的专业网络购物平台。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网络渠道为消费者提供商品零售和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
(二)面向企业间交易的专业电子商务平台。面向一个或多个行业,为企业之间开展农产品、日用工业品和生产资料的网上批发交易提供产品展示、信息发布、交易磋商、物流支撑、资金结算、安全认证、征信授信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的第三方专业化电子商务平台。
(三)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平台。由传统企业自主建设运营,发展网络销售和采购业务,实现“线上市场”与“线下市场”购销互动结合的电子商务平台(传统企业指具有实体销售网点,成立时只从事实体市场购销业务,且目前仍以实体市场购销业务为主的生产和流通企业)。
(四)其它。上述三类之外的其它电子商务企业。
三、条件
(一)企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符合《电子商务模式规范(SB/T10518-2009)》和《网络交易服务规范》(SB/T10519-2009)等行业标准。
(二)企业通过互联网从事涉及行政许可类商品和服务的经营,须按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相应经营批准证书,并在其电子商务平台公开经营批准证书的信息以及清晰可辨的照片或其电子链接标识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企业如有独立电子商务平台,须通过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取得ICP证号。如有互联网信息增值服务,须提供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四)企业重视电子商务应用。有相关组织机构和人员、工作计划、资金保障和管理制度等。
(五)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电子商务应用1年以上,并在本地区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具有较高知名度、影响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六)企业诚信经营、规范服务,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程序
(一)申报。有关企业填写申报表,并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涉及行政许可类商品和服务的经营批准证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它证明材料,报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商务局;市、县商务局组织审核、遴选、确定推荐名单,上报申报材料。
(二)评审。省商务厅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依据示范企业创建规范对申报企业资料进行评审,必要时组织实地考察,提出评审意见,确定示范企业拟定名单。
(三)公示。将拟定的示范企业名单在省商务厅网站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均可向省商务厅提出异议。
(四)公布。对拟定的示范企业在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省商务厅确定为示范企业,并予公布。
五、动态管理
(一)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每年2月底前将上年度电子商务应用情况上报省商务厅和所在地商务局。
(二)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如有更名或变更经营范围等重大变化事项,应在变更后30天内向省商务厅和所在地市商务局备案。
(三)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示范资格:
1.申报材料中存在虚假信息的;
2.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3.不再符合示范企业创建规范要求的。
企业被取消示范资格起2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本规范由省商务厅负责解释。
附件2
河南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表
企业名称(盖章) | 1 | 组织机构代码 | 1 | ||||
经营范围 | 1 | 法定代表人 | 1 | ||||
企业地址 | 1 | 企业网址 | 1 | ||||
注册日期 | 1 | 电子商务应用时间 | 1 | ||||
企业已获得荣誉或称号 |
| ||||||
上年度电子商务交易额 | 第三方平台 | 1(万元) | 员工人数 | 1 | |||
采购额 | 1(万元) | 电子商务从业人数 | 1 | ||||
销售额 | (万元) | 电子商务人员占比 |
| ||||
企业 电子商务 联系人 | 姓 名 | 1 | 职 务 | 1 | |||
联系电话 | 1 | 手机 | 1 | ||||
| 1 | 传真 | 1 | ||||
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情况 (可附页) | 1
| ||||||
推荐单 位意见 | 1 (公章) (公章)
初审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河南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书内容提要
一、企业概况
(一)基本情况介绍(企业规模、行业地位、员工数量、实体门店数量及分布、今后五年发展方向及规划等)
(二)企业主要产品及服务领域
(三)企业近两年经营业绩
二、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情况
(一)电子商务平台或网站、第三方服务等情况
(二)电子商务资金投入情况
(三)企业电子商务应用计划
(四)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机构、人员和培训情况
三、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绩效评价
(一)功能发挥
(二)实现网上交易的主要客户及规模
(三)企业近两年应用电子商务的采购额、销售额及其增长情况,占企业总采购额、销售额的比重
(四)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
四、相关证明材料
(一)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与申报企业名称一致)
(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涉及行政许可类商品和服务的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
(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ICP证号;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五)经专业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
五、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4
河南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申报条件
一、符合有关政策要求。参与创建区域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电子商务政策规定,符合城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具有相应的管理机构或组织。
二、集约程度高,规模效益好。参与创建区域用于电子商务相关产业的总体办公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小于5000平方米,基础设施比较完备,入驻企业宽带接入率达到100%,已经聚集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及应用企业数量居所在地区前列。
三、创新能力较强,与地方优势产业结合度高。参与创建区域的电子商务发展能够很好地与地方优势产业需求相结合,在区域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和营销创新方面发挥关键作用,电子商务模式创新与专利拥有量居所在地区前列。
四、配套服务体系完善。参与创建区域建立较为完善的人才评价、流动、激励等工作机制;在战略咨询、技术开发、人才培养、企业孵化、金融服务、市场开拓、现代物流等公共服务方面功能完善、配套齐全。
五、获得地方政府支持。参与创建区域的政府管理机构应设立或取得一定规模专项扶持与配套资金,用于研发中心、项目孵化、人才引进和公共服务支撑平台建设等。
附件5
河南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申报书内容提要
一、地方经济对电子商务的需求和创建工作的意义
重点说明区域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发展规划、市场环境建设对电子商务的需求;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对当地电子商务发展、流通体系建设、公共服务模式创新、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的促进作用。
二、地方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
重点说明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网络零售、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支柱或特色产业信息化水平及电子商务应用情况;电子认证、电子支付、现代物流、信用、标准、统计等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情况;地方法规、政策、电子商务市场规范与监管情况;当地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三、创建工作基础
重点说明在电子商务基地建设方面已经具备的条件和基础,包括园区范围、规划、管理机构、已入驻企业情况、已出台政策情况及相关配套设施情况等。
四、创建工作目标
根据城市、地区发展规划,结合区域的产业基础,重点说明3-5年内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商务企业聚集数量、企业年均产值(销售收入)、基地年营销收入、经省级(含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批准或认定的研发机构数量、带动人员就业情况、电子商务协会等中介机构建设情况等。
五、创建工作内容
围绕落实创建工作目标,重点说明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和预期效果等。
(一)拟制定和修订的促进或规范电子商务发展的地方规章和政策措施;给与入驻基地的电子商务企业的优惠政策;入驻电子商务企业的认定标准和范围。
(二)基地提供给入驻企业的基础配套服务设施以及电子商务支撑体系的建设情况。
(三)基地拟建设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方案,平台的模式、功能及创新点,电子商务统计体系建设情况。
(四)基地为入驻企业建立的投融资渠道和机制,拟建设的电子商务孵化中心的方案以及如何形成产、学、研、用的合作机制。
(五)基地发展电子商务服务地方市场体系建设的有关举措,如在扩大消费、促进居民及社区电子商务应用以及促进商务领域市场建设工程等方面的推进措施。
(六)基地在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方面的举措,在电子商务基础理论、关键技术、行业标准等课题方面设立的研究课题。
六、创建工作保障措施
重点说明创建工作的组织机制,明确主管领导,牵头部门,职责分工以及资金保障等方面的情况。
七、创建工作实施计划及阶段目标
按照创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工作计划,并制定出可考核的工作目标。
八、相关证明文件及附件
上级地方政府关于批准基地建设的相关文件
基地电子商务发展规划
基地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证明文件及管理办法
已出台的示范基地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文件
已入驻的电子商务企业、单位名单及经营情况简表(主营业务、年产值、就业人员数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