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大一附院公务用车被举报违规,记者采访受阻:不说清楚干啥的,别想走!

07.12.2019  10:41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郑松波 邵占坤 通讯员

近日,有读者向大河报开封运营中心反映,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部分公务车辆不按规定粘贴公务用车标志,且不按照市公车管理部门的规定安装平台定位装置。

12月6日上午,记者按照读者的指引来到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行政办公楼前的停车场,这里停放的多数医院的公务用车和职工私家车。记者未看到一辆车粘贴有公务用车标识。读者告诉记者,豫B59G01、豫BH8259两辆公务车为院领导使用,另外还有两辆公务用车,均无公务用车标识,也未安装平台定位装置。记者遂拍豫B59G01、豫BH8259的照片。

当记者驱车准备离开时,两名男子拦到车前,其中一名自称是院长司机的男性工作人员用手猛拍记者车辆引擎盖称:“不说清楚今天来干啥的,就别想走了!”记者与其理论,随后院内“大兴派出所”的一位工作人员前来劝阻,医院负责宣传的一位工作人员也来到停车场,将该名男子拉走,记者才得以离开。

河大一附院两名工作人员拦在记者车前阻止记者离开

下午两点左右,记者再次来到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行政楼采访,办公室主任郑孝振回复记者说,读者反映的两辆车确实是医院公车,针对公务车辆,医院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目前两辆公车均没有安装定位装置,但已在2019年6月份向省里有关单位上报申请,尚未审批安装。医院的公务用车由医院行政部门统一调配。郑主任还称:市里有明文规定,像医院和教育系统的公务车辆不需要张贴公务用车标识,不违反相关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12月5日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党政机关应当推进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和其他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河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实施方案》也明确要求“为加强车改后保留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对党政机关保留的一般公务车辆实行标识化管理,统一张贴‘公务用车’标识。”

据了解,我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省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按规定保留的一般公务用车,含机要通信用车、应急用车、调研和接待用车(特殊保障车辆除外)、厅局级以下的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均须统一张贴“公务用车”标识。

开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医院除了120急救车辆以外的一般公务用车都应该粘贴“公务用车”标识,除非车辆具有机要保密的需要,一般情况下,医院的公务用车达不到机要保密的程度。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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