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公安局业务用房设计及地质勘探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4.09.2014  18:04

招标编号:HNZB[2014]N250号 —LY

受洛宁县公安局的委托,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就洛宁县公安局业务用房设计及地质勘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HNZB[2014]N250号 —LY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宁县公安局业务用房设计及地质勘探项目

2、招 标 人:洛宁县公安局

3、招标内容:洛宁县公安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位于洛宁县城福宁大道北侧,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约30亩,总建筑面积12371平方米。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551万元,包括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及后续的相关服务。

4、资金来源:中央投资+省配套资金

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

6、标段划分:一标段:洛宁县公安局业务用房设计项目

                        二标段:洛宁县公安局业务用房地质勘探项目

7、质      量:一标段:满足《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和办公用房规划设计规范

                        二标段:符合现行勘察规范、规程、规定

三、资质要求:

一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011年以来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本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5、应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由企业住所地(或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011年以来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注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5、应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由企业住所地(或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资料:

1、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联合体投标者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9月24日至2014年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大厦A座6902室。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4年9月24日至2014年9月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期除外)。

获取地点: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大厦A座6902室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月13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大厦A座6806室。

八、发布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河南招标采购网” 、“中国洛宁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宁县公安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638864151

代理公司: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5237910980  18338877611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