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新建公安业务用房大门、门岗房、围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延津县新建公安业务用房大门、门岗房、围墙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延津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4】130号
2、工程概况:
2.1 建设地点:延津县公安局新址。
2.2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大门、门岗房、围墙的新建(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招标范围:
全部清单内所包含的所有土建及安装工程;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4.2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社保缴纳证明,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3企业2011年10月1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财务、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4.4投标单位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5.1 报名时间: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4年10月31日-2014年11月6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5.2 报名方式:
企业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贰份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贰份),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报名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单位(含清单),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1月2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黄先生、李女士
电 话:0373-7692395 电 话:0371-86186928
9、监督电话: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延津县住建局0373-7623519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31日